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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1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6日-2024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伊犁河三桥项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及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境内

伊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正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全长9.086公里。路线起点位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与英察路衔接,向南布线,设特大桥跨越伊犁河进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境内,后改建X718公路,终点位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与X719公路相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K0+000~K2+710段新建公路(伊犁河三桥2023米),全长2.710千米;二期工程为K2+710~K9+086段现718县道老路拓宽,全长6.376千米。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主要为23.5米和42米(部分引桥宽29.5米和53.5米)。全线设置特大桥2023米/1座、中桥26.04米/1座、小桥46.0米/2座,涵洞20道,平面交叉口11处。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1)项目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影响和保护措施

①对一般生态空间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选线、选址已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进一步优化设计,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应对耕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后的表土运至附近表土堆放场堆放,为后期绿化提供土源。工程不占用基本草原,尽量少占优质草地,占用草地应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后的表土运至附近表土堆放场堆放,为后期绿化提供土源。对林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后的表土运至附近表土堆放场堆放,为后期绿化提供土源。针对工程占用耕地、林地、草地部分,应按照相关占补平衡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②项目占地合理性分析及保护措施

工程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进行多方案比选,选择了环境影响较小的方案,涉及敏感区工程建设内容进行优化,初设中对桥梁引桥跨度进行了优化,新疆伊宁伊犁河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引桥跨度大部分在60~86米,主桥采用2×160米的大跨径形式通过,采取对新疆伊宁伊犁河国家湿地公园影响最小的桥型方案,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根据《报告书》,临时占地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按照满足施工需求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取弃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项目数量及占地规模。全线设置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其中一期、二期工程各1处;设2处取土场,均为商业料场;设1处弃土场,为砂石料废旧矿坑回填;临时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草地,不涉及保护植物,其选址完全避让新疆伊宁伊犁河国家湿地公园、伊犁州直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等;周边200米范围内均无居民房屋分布,交通较为便利,运距合理;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洒水,降低扬尘影响;在项目施工期间或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平整,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临时占地设置较为合理。

保护措施:设计阶段对沿线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由于本项目沿线为湿地公园、农田与城镇,不设置取土场,以外购的方式获得路基填料。按照满足施工需求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取弃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数量及占地规模的原则,优化减少了临时工程的数量及占地面积。严格按照拟定的弃土场、临时堆土场进行弃土,不得随意乱挖乱弃;弃土场施工前应划定施工,禁止越界施工,不得破坏红线范围外植被;加强施工期筑路材料的管理,妥善放置,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废料要尽量回收,严禁乱堆乱放;对弃土场、临时堆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项目表土进行剥离,在红线范围内堆放,压实,并加盖篷布覆盖;施工结束后清除迹地范围内固体废弃物,并进行场地平整,尽可能使其与原地形地势保持一致,不影响原区域整体景观,再覆盖预存表土,洒水1次,便于自然恢复植被;合理规划使用临时占地,减少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野生保护植物影响及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评价区分布有甘草、黑果枸杞、罗布麻等保护植物的适宜生境,项目建设不可避免的会对其产生侵占。由于上述植物适应能力强,为项目区广布种。《报告书》认为,拟建项目占地内无大面积分布,这些植物物种不会因本项目的建设而灭绝或致危,项目建设也不会对区域内原有植物生存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也不会引起区域内自然植被物种的减少。

保护措施:施工期应严格划定、控制施工范围,并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植物保护教育,不得破坏项目征地范围以外植物;施工前将占地的表土层剥离,在临时用地范围内适当位置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以便用于后期的绿化和土地复垦;对可避让的保护植物优先采取就地保护措施,设置警示牌和防护围栏,加强施工降尘、废水收集等措施;施工期间若发现占地区域有保护植物,优先进行移栽保护并制定移栽方案,无法移栽的按“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异地补植,做到“占补平衡”。

④野生保护动物影响及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评价区内野生保护动物以鸟类为主,兽类、爬行类和两栖类动物物种较少。施工期受项目占地、施工人员活动及施工噪声等影响,项目沿线的野生动物将被迫离开原来的领域,迫使它们迁移到其他区域,但沿线野生动物活动范围比较大,迁徙能力较好,随着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后,它们仍可回到原来的领域。

工程跨越的伊犁河段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尾海雕的适宜生境(白尾海雕不在伊犁河谷本地繁殖,其活动、觅食场所主要集中于伊犁河三桥下游320米处的伊犁河水面及河滩),同时跨越的伊犁河段为自治区二级保护动物伊犁裂腹鱼生殖洄游通道(项目区域不适宜伊犁裂腹鱼产卵繁殖,4-6月份进行短距离的生殖洄游,经过项目区河段)。工程建设可能对野生动物栖息及繁殖造成影响。施工期项目建设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污染和夜间施工产生的光污染对其正常活动产生的干扰,可以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及施工人员环保教育,将项目施工对新疆伊宁伊犁河国家湿地公园内的保护动物影响降至最低。

保护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禁止随意猎捕野生动物及破坏其生存环境;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时应尽量降低施工噪声,禁止施工车辆长时间鸣笛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采用2×160米的大跨径形式通过,未对河段进行阻隔,鱼类受到施工干扰影响后可迅速逃离干扰区,因此在加强施工期污染物管控和人员管理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对湿地公园的水生生物和鱼类影响较小。此外,针对伊犁裂腹鱼每年春天繁殖季节经过项目区河段进行短距离的生殖洄游,环评要求主桥涉水桥墩施工避开其生殖洄游期(4-6月),并纳入施工期环境监理范畴。

(2)对伊犁州直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永久占地将永久改变土地利用方式,破坏地表植被,造成部分植物生物量的永久损失,局部区域生态完整性可能在一定程度受到影响;施工对生态系统多样性的主要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沿线动物生境面积有一定减少,导致生物多样性受到一定影响;运营期噪声等环境污染以及小生境或地形地貌的改变可引起鸟类等动物的迁移。

保护措施:综合考虑项目沿线地形地貌、自然环境、路线整体线型及方案可行性等因素,对穿越路段主体项目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和优化,通过优化调整,减少占地面积;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除施工栈桥、施工便道外,不设置取弃土场、施工场地、材料堆放场地等其他临时场地;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加强施工人员教育,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生态保护红线路段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在弃土场单独妥善保存,用于后期的生态恢复;项目施工后期应及时对施工迹地采取植被恢复措施,选择当地容易恢复的优势植物种类进行植被恢复。

(3)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为:要求建设单位预留资金,与伊宁市林草局、野生保护动物、鸟类专家联合对野生动物和栖息地建立共管体系,制定野生动物栖息地监测计划,长期开展对项目区域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质量和动物活动情况、种群动态变化的监测。在项目建成运行三年至五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对公路运营后沿线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跟踪调查和回顾评价。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对于施工扬尘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施工场地内道路应配备洒水车定期清扫洒水,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材料堆场防尘四周设置围挡防风,土方堆场采取定期洒水措施;拌合站要求采取全封闭作业,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同时配备除尘装置;钢筋加工车间内设置移动式焊烟集气罩。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汽车尾气污染可以通过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维修养护、加强道路沿线绿化来减轻项目运营对沿线空气质量的影响,随着汽车设计和制造技术的进步以及不断采用清洁能源可以有效缓解汽车尾气污染。

评估认为,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建设项目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作业。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昼间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将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夜间连续施工将对沿线评价范围内居民的休息造成很大的干扰,特别是对一些距路较近的敏感点,这些影响将更为突出。施工期间的声环境保护措施为:在噪声敏感区分布的路段禁止夜间(24点-次日8点)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敏感目标处设置临时围挡;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运营期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设置限速、采用低噪声路面等噪声防护措施减轻噪声影响;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通过绰霍尔镇路段规定禁鸣、限速,车辆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经常养护路面,维持公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在试运行期及运营期选取代表性点、段进行环境噪声的跟踪监测,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及时调整降噪措施,并预留相应投资。

保护措施:设置低噪声路面2.3千米(K6+500-K8+200)及限速交通标志。

4.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对沿线地表水体的影响包括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预制场及拌合站生产废水、路基路面施工、跨河桥梁施工、隧道施工以及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等。桥梁基础施工时,开挖出的渣土运出河流两岸汇水范围外堆放,并设置必要的拦挡措施;施工生产区设沉淀池,施工废水由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产生活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伊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跨河桥梁两端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运营期本项目不设服务区,运营期主要为路(桥)面径流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沿线设置路(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事故应急水池组成),收集池均应做防渗处理,对事故径流及初期雨水径流起到收集作用。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伊犁河国家湿地公园外设置一个钻渣沉淀池,沉渣排放至沉渣池晒干后清运至弃土场,泥浆做到循环利用,在桩基施工完成后,将泥浆排放至沉渣池晒干后清运至弃土场;施工结束后临时工程拆除产生的废旧设备综合利用或外售,建筑垃圾送附近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主要产生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要求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沿线道路垃圾由运营管理单位安排专人定期打扫,交环卫部门处理。公路养护产生的废沥青混凝土,交由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回收利用。沿线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分析

跨河路段:跨越伊犁河、乔库尔河(绰霍尔河)水质执行Ⅱ类标准,应按规定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防渗沉淀池;伴河路段:桥梁两端设置限速、警示标识等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上桥。伴行伊犁河三桥路段加强路基临河一侧防撞护栏或防撞墩设计,设置沉淀池,路面径流经防渗边沟进入沉淀池。距路线最近的服务区、收费站等存放充足的风险应急物资。制定项目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应急计划应包括指挥机构及相关协作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应急技术和处理步骤的选择、设备、器材的配置和布局,人力和物力的保证和调配,事故的动态监测制度,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制度等,应急计划的重点保护目标是沿线地表水体。并将该应急预案纳入伊犁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及沿线各级政府的公共事件应急体系中。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大长沟(G331线)经明鑫煤矿至G335线公路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哈密市天星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大长沟(G331线)经明鑫煤矿至G335线公路建设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国道G331桩号K8286+400处,路线沿干柴沟向南,在K35+692新建一条连接线向东接页岩干馏厂,路线继续向南先后与X107博大线和兵团工业园区路交叉,经红星一牧场、石板墩,在骆驼井子服务区西利用现有桥梁(1-16米)下穿京新高速,终点接国道G335桩号K2741+000处,项目主线全长116.404公里(长链:285.206米),连接线长6.972公里,主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12m。沿线设大桥110m/1座、中桥282.04m/4座、小桥413.74m/18座、涵洞272道(包含连接线9道),通道5道;分离式立交1处(利用),等级公路平面交叉5处,设置加铺转角简易开口10处;新建四进四出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与大长沟收费站管理中心合建),紧急停车带12处。预计工期24个月。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各处临时占地在投入使用前,须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文件确定的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本项目占用林地,其中占用有国家二级公益林。施工前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规定办理林木采伐及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同时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林地占用和林木砍伐量。根据本项目工程、环境特点,对路基边坡、沿线服务设施等采取适当的防护和绿化措施。评价区内分布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植物-梭梭,施工期应加强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监管,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梭梭等保护植物,严禁采伐,应立即上报当地林草部门,并按照《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规定执行。各处临时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所有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对气候条件适宜或有灌溉条件的区域覆土、撒播当地草籽,进行植被恢复。本项目穿越重要动物区域段设置警示牌,提醒司机在遇到野生动物时谨慎慢行。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通过物料苫盖、洒水等加强防尘治理,确保本项目设置的拌合站等在距离牧民住房300m外的下风向处,沥青拌合场选址避开敏感点,选取设有废气治理设备的封闭式场拌工艺,经负压收集后采用电捕焦油器高压静电净化+活性炭吸附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拌合站水泥储罐设置水泥罐顶除尘器,搅拌站加水泥产尘环节设置防尘帘,产生的废气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粉状筑路材料堆放时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必要时设置围栏,并定时洒水防止扬尘,遇恶劣天气加盖毡布;清理施工垃圾,严禁随意抛撒。

运营期服务区、收费站及养护工区等附属设施采用电锅炉供暖,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加强道路管理和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避免由于路面破损产生道路扬尘。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沉淀池,对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机械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污水处理厂。

运营期路面排水采用分散排水措施,降雨径流通过路面和路肩的纵、横合成坡度向路基两侧分散漫流。附属设施选用A2/O生化工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冲厕,冬储夏灌不外排。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不可利用的沥青和建筑垃圾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处理处置场所;不可利用的桥梁施工钻渣以及其他工程弃渣运至沿线设计的取土场(先取后弃)合理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运至巴里坤县垃圾处理场,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和路面散落固废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巴里坤县垃圾处理场,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从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运营期对其进行跟踪监测,视监测结果决定补充采取降噪措施。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导致泄漏,甚至引发火灾爆炸产生次生环境风险,导致污染周围地表及野生动物饮水以及周边大气环境。通过采取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同时也能将已发生事故影响范围控制在可控程度内,项目环境风险可承受。

环保措施:采取加强车辆管理,运输危险品车辆须符合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新疆嘉盛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棒)扩建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

新疆嘉盛铝业有限公司

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扩建完成后,厂区共2条铝锭生产线、1条铝棒生产线,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棒,达到《铸造铝合金锭》(GB/T8733-2016)标准外售。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汽车尾气。施工扬尘通过设置围挡,封闭施工现场,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施工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散装物料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汽车尾气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排放,选择尾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安排专人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预处理车间破碎废气和铝灰处理废气、1#车间熔炼废气(熔炼+精炼+天然气燃烧混合烟气)、2#车间熔炼废气(熔炼+精炼+天然气燃烧混合烟气)、1#车间无组织废气、2#车间无组织废气及预处理车间无组织废气。

①预处理车间破碎废气与铝灰处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②1#车间熔炼废气(熔炼+精炼+天然气燃烧混合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二噁英类、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废气经“炉内SNCR脱硝+烟气急冷装置”处理后进入“重力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碱液喷淋”工艺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③2#车间熔炼废气(熔炼+精炼+天然气燃烧混合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二噁英类、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废气经“炉内SNCR脱硝+烟气急冷装置”处理后进入“重力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碱液喷淋”工艺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4+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④1#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二噁英类、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通过采取自然沉降、厂房阻隔、车间通风等措施,厂界可以达到《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5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⑤2#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二噁英类、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通过采取自然沉降、厂房阻隔、车间通风等措施,厂界可以达到《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5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⑥预处理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通过采取自然沉降、厂房阻隔、车间通风等措施,厂界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工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处理。

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铸锭冷却水、铝灰渣冷却水、铸棒冷却水、碱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①铸锭冷却水、铝灰渣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②铸棒冷却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③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铸棒冷却补水。④碱喷淋废水经中和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可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炒灰机、球磨筛分系统、熔铝炉、铝锭浇铸机、输送线自动叠锭打包机、铸棒机、输送线自动切割打包机、水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空压机加装隔声罩等措施,项目对厂界噪声工业声源贡献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分选杂质、废陶瓷过滤板、废保温砖、不合格品、锯切料。其中分选杂质、废陶瓷过滤板及废保温砖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检验工序产生不合格品、锯切料返回熔炼工序利用。②危险废物主要为二次铝灰、水池底渣、布袋除尘器除尘灰、车间清扫除尘灰、废布袋、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废活性炭。其中水池底渣、二次铝灰、布袋除尘器及车间清扫除尘灰、废布袋在铝灰暂存间内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在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为“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物类别及代码为HW49/900-041-49,豁免环节为全部环节,豁免条件为未分类收集,豁免内容为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项目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③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场所统一处理。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为简单分析,环境风险主要为矿物质油(机油/润滑油、废机油/废润滑油)、天然气泄漏引起火灾爆炸、废活性炭密封桶破损导致二噁英泄漏等潜在风险。本项目从建设、生产、贮存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民丰县年产5000吨高品质生活用纸生产线建设项目

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工业园区

和田和丰纸业有限公司

昆玉市宏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是利用园区现有厂房(机电家装城13号、14号厂房),以外购商品竹浆为原料,建设5000吨/年高品质生活用纸生产线(其中1000吨为外购竹浆生产生活用纸,4000吨为外购原纸,由厂区直接分切加工成生活用纸)。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主要为建设1条1000吨造纸生产线(原纸)、1条5000吨/年造纸后加工生产线(其中1000吨来源为1#车间生产的原纸,4000吨为外购原纸分切而成)。2.储运工程包括:原料仓库、产品仓库。3.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热等工程。4.环保工程包括治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设备在运输、搬运、安装期间会产生少量粉尘。本项目施工期应采取如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②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并监督其严格落实。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1)含尘废气污染源本项目纸机干燥部废气、纸张复卷分切废气、后加工工段分切废气的主要为颗粒物,通过集尘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去除废气中的粉尘,处理效率为99%,除尘后的尾气15m高排气筒排放,回收纸尘回用于生产,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排放浓度能够控制在120mg/m3以下。(2)无组织粉尘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粉尘可采取安装排风扇,注意通风等措施。(3)车间湿热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造纸车间干燥部产生湿热废气,是纸张干燥的水蒸汽,造纸机设备自带集气罩,湿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大于85%),由轴流风机抽出车间经屋顶排气装置直接排空。车间通风以机械通风为主。夏季采用机械送风+自然进风,机械排风+自然排风的方式进行全面通风降温排湿;冬季采用机械送风,机械排风+自然排风的方式进行全面通风排湿。(4)污水处理站恶臭治理措施本项目污水站恶臭采用生物除臭法。生物除臭法是通过微生物的生理代谢将恶臭物质加以转化,达到除臭的目的。目前多采用生物滤池法。生物滤池法是把收集的臭气先经过加湿处理,再通过长满微生物的、湿润多孔的生物滤层,利用微生物细胞对恶臭物质的吸附、吸收和降解功能以及微生物细胞个体小、表面积大、吸附性强和代谢类型多样的特点,将恶臭物质吸附后分解成CO2和其他无机物。生物滤池除臭原理:要处理的气体首先进行预湿,然后在滤池中,气体由下向上通过装满有机填料滤料床进行处理。在密闭式的滤池中,气体可经吹送或抽吸通过填料床。当臭气通过滤池填料时同时发生二个过程:吸着作用(吸附和吸收)和生物转化。臭气被吸收入填料床的表面和生物膜表面,附着在填料表面的微生物(主要是细菌、真菌等)氧化吸附/吸收的气体。要保持微生物的活性的关键因素是填料床内的湿度和温度。生物滤池的优点是较经济,来自天然的富含有机成分的多孔渗水填料构造简单,操作方便,无需液体循环系统。

生物滤池除臭法主要包括污染场所密封系统、臭气收集及输送系统和生物滤池。生物滤池为混凝土矩形池,池底为布气系统,由带有多个滤头的模压塑料滤板组成,上层为无机滤料,其厚度根据处理气量的多少来确定。从各种处理构筑物收集的臭气通过鼓风机鼓入滤板下,由滤板均匀分布扩散至滤池,通过滤池内滤料达到去除臭气的目的。臭气,主要是硫化氢和有机气体,向上流动穿过生物滤池内的滤料,生物滤料为经优化加工的无机滤料,将恶臭污染物彻底降解为H2O和CO2,实现臭气浓度控制。本项目生物除臭法去除效率可达80%,该技术可行。

项目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可采取投加除臭剂,加强绿化等措施。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生活用纸生产中产生的生活纸白水和生活污水。①生活纸白水经过污水处理站(缺氧-好氧-沉淀生化处理+过滤)处理后可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2造纸企业排放限值后,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要求,可直接回用于生产。②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罩、减振、消音器、厂房隔声、绿化等措施,可使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装修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装修垃圾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用纸生产线包装废物、杂质粗渣、筛出粗渣、干损纸;污泥、袋式除尘回收纸尘、生活垃圾、废机油。

(1)一般固废环评提出本项目固体废弃物暂存设施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建设,并做好防雨、防风、防渗漏、防扬散措施,各类固废分类、分区暂存,具体要求如下:①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暂存,并禁止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混入。②含水废物应采用专用防渗设施分类盛装。③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④对固体废物实行从产生、收集、运输、贮存直至最终处理实行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运输过程的事故风险防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固体废弃物全过程管理应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等批准。⑤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固体废物分类定点堆放,暂存间远离办公区和周围环境敏感点。⑥各类固废应及时清运,并且清运应彻底,避免产生恶臭污染,影响厂内环境卫生。

(2)危险废物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应设置单独的危废存放间(建筑面积为10m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妥善保存。危险废物贮存池应加盖密封,顶部设防晒罩。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防雨、防风、防晒、防漏,四周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地面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地面与裙脚、围堰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不同废物之间设立隔断,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设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本项目危险废物储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5.环境风险分析

拟建项目对周围土壤影响途径与地下水基本相同,因此,土壤污染的防治可以与地下水污染防治相结合,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土工布围栏;定期对厂区进行土壤隐患排查;厂区应进一步加强绿化;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设置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制定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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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古油田轮古西区块奥陶系油藏开发调整方案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和巴州轮台县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部署新井10口,老井利用10口;2.新建井场10座;LG9-1计量站新增5井式集油阀组1套,5井式掺稀阀组1套;对LG7集油站脱水系统进行改造;3.新建单井集输管线24.1千米,掺稀管线24.1千米;4.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防腐、道路等辅助设施;5.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

1.生态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保护措施

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严格控制施工区域,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对井场永久性占地进行砾石铺垫,减少风蚀量;对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管线施工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8米;合理选择管线走向,尽量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教育施工人员保护植被,注意施工及生活用火安全,防止林草火灾的发生;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平整,严禁随意堆置;充分利用现有油田道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严禁砍伐施工区外围的植被等被作燃料;在施工作业区两侧拉彩条旗以示明车辆行驶的边界;管沟开挖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场地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建设单位应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对于井场永久占地内地面上部实施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降低土壤污染;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

2.大气环境影响及工程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测试放喷废气、施工扬尘、钻井废气、储层改造工程放喷天然气燃烧废气、焊接烟尘、车辆尾气等。通过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燃用合格的燃料;钻井废气及储层改造废气采取控制作业时间,压裂液采用密闭罐存放;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抑尘措施可减缓施工废气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气集输过程中挥发的无组织烃类气体及硫化氢。油气集输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并对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修,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少,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无组织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值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小于1%,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钻井废水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外排。管道分段试压,一般采用无腐蚀性的清洁水,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区域洒水抑尘。施工生活营地设置防渗生活污水池,定期拉运至轮南基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油井采出水随油气混合物输送至LG7集油站采出水处理装置处理,采出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1000立方米/天,处理工艺为“自然沉降+混凝沉降+一级过滤”,处理后废水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区域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后运至轮南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

项目无新增定员及生活污水。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无弃方,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1.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一开、二开上部为非磺化水基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排入防渗岩屑池,经检测满足《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同时石油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后,可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二开下部、三开为磺化水基泥浆,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后,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固相排入专用岩屑储罐,拉运至轮南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2.废机油、废防渗材料(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烧碱包装袋(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暂存钻井场地配套的临时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3.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管材边角料、焊接作业中产生的废焊渣等,不可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拉运至轮南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轮南固废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池进行处置。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含油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安全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5.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其源强范围为70~110分贝。主要噪声防治措施为: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源均为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采油树、电脱水器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85~90分贝。对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采取措施后,井场、站场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原油、掺稀油、天然气、硫化氢。本项目环境风险Q值<1,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井漏事故、井喷事故、集输管线泄漏事故、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主要为:大气环境、区域土壤、潜水含水层。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将本次建设内容纳入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轮南采油气管理区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严格执行井控工作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井场设置禁止烟火标识,设备选用防爆设备;井下作业之前,在井场周围划分高压区和低压区,高压泵、高压汇管、井口装置等高压设备均布置于高压区内,施工过程中,高压区无关人员全部撤离,并设置安全警戒岗;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原油产生,原油落地浸染的土壤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加强管理,对井口装置、集输管线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杜绝井场跑、冒、滴、漏,以及油品泄漏事件的发生;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8.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隐患;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示标志的管理工作。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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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古油田桑南奥陶系潜山油藏开发调整方案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1)方案总井数26口,其中老井利用16口,新钻井10口(其中8口采油井、1口采气井、1口注水井);(2)新建10座井场(采油井场8座、采气井场1座、注水井场1座);(3)新建8条单井采油管线共计16.18km,1条采气管线3.45km,1条注水管线0.8km。2.公用辅助工程:(1)配套建设土建、通信、电气、自控等;(2)新建通井道路共计1.2km。3.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土壤、地下水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生态环境恢复、防沙治沙等工程。4.依托工程:主要包括桑南处理站、轮南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轮南固废填埋场和桑南生活基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

1.生态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保护措施

施工期,项目设计选线尽量避开植被较丰富的区域,最大限度避免破坏野生动物的活动场所和生存环境;站场尽量避开不良工程地质区,保证运行安全可靠;合理规划油田区域内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采取分段施工,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不留疏松地面;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工期;管线施工期限定施工作业带范围(≤8m),施工作业带两侧拉彩条旗示明车辆行驶的边界,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线路和范围,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工作,杜绝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管道施工减少挖填作业,回填作业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泄漏造成地表下陷;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防止土壤沙漠化,对临时堆土区采取防尘网苫盖的方式进行防护,定时洒水降尘。

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事故情况下造成的原油外泄事故采取防火、及时控制扩散面积并回收外泄油等措施;管线更换或修复作业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测试放喷废气、储层改造过程废气、焊接废气和施工车辆尾气等;施工扬尘采取进出车辆减速慢行、物料苫盖的措施;测试放喷废气引至放空火炬点燃;焊接使用无毒低尘焊条,运输车辆定期检修,燃用合格油品;储层改造废气采取控制作业时间。

运营期油气开采、集输采用密闭流程,井口密封并设紧急切断阀,并对各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污染物排放量较少。

3.环境影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污)水主要为钻井废水、管线试压废水、酸化压裂废水及生活污水。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钻井岩屑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试压完成后用于区域洒水抑尘;酸化压裂废水排入回收罐中,运至轮南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池(采用撬装组合型钢板池),定期拉运至桑南生活基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分区防渗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相关要求。重点防渗区为钻台、放喷池、危废暂存间、危险化学品间、应急池、泥浆罐区,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地面进行防腐硬化处理,保证表面无裂痕。一般防渗区为泥浆泵区、岩屑池,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采出水随油气混合物输送至桑南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液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酸碱中和后运至轮南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

4.固体废物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土方、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废机油、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施工废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本项目废弃土石方全部用于管沟和井场回填;废弃膨润土泥浆及钻井岩屑经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后,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固相收集后排入岩屑池,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石油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后,用于油气田内部道路铺设、井场铺垫;废弃磺化泥浆及钻井岩屑经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后,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固相转运至轮南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或在井场进行无害化达标处置,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石油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后用于油气田内部道路铺设、井场铺垫;废机油、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暂存于钻井场地配套的撬装式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钻井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轮南固废填埋场内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轮南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均属HW08类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转移及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要求进行管理。

5.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工程机械噪声、车辆交通噪声以及钻井工程设备噪声等,采取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保养维护、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高噪设备集中施工造成局部噪声过高等降噪措施。施工噪声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除。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采油树、采气树等设备噪声,其噪声源强为85dB(A),经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区边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原油、凝析油、天然气及H2S,主要事故类型为集输管线泄漏,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集输管线泄漏发生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含H2S天然气进入大气引发中毒事故,泄漏的油类物质污染地下水、土壤。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纳入现有轮南作业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严格执行井控工作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采用多层套管保护,表层套管完全封闭各含水层,在各含水层与井筒间形成多层套管、单层水泥环的保护措施;井场设置严禁烟火标识,设备选用防爆设备;井下作业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原油产生,原油落地侵染的土壤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按照《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SY/T 6277-2017)《硫化氢环境天然气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SY/T 6137-2017)要求进行H2S监测与安全防护;加强对井口装置、集油管线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杜绝油井跑、冒、滴、漏,以及油气泄漏事件的发生;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隐患;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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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油田托普台区块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沙雅县境内,西北距库车市中心城区约66km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威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部署17口开发井(其中新钻井12口,老井侧钻5口);扩建TP259-2阀组(新增1套4井式计量阀组);建设单井集输管线22.7km、单井燃料气管线19.8km;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自控、防腐及道路系统等。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建原油产能5×104t/a,天然气产能4000×104m3/a。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施工车辆尾气等,合理规划、选择最短的运输路线,充分利用油气田现有道路;遇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采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取减速慢行和苫盖等措施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硫化氢、加热炉燃料燃烧废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井口采出物采用密闭集输工艺;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等;定期对井场的设备、阀门等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定期对单井采油管线及集油干线、天然气输气管线进行巡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防止采出液、天然气泄漏进入环境中污染大气、土壤、地下水等;加强生产管理,减少烃类的跑、冒、滴、漏,做好采油井的压力监测,并准备应急措施;应加强对密闭管线及密封点的巡检,一旦发生泄漏事故立即切断控制阀,切断油、气源,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集输过程中烃类的排放量;井场新增加热炉均采用8m高排气筒;加热炉安装低氮燃烧器;锅炉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减少烟气中各污染物的产生量;加强锅炉的保养维护,确保天然气充分燃放,锅炉选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生活污水、管道试压废水,管道试压废水产生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SS,试压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钻井施工作业期间生活污水经“生化+过滤”一体化装置处理后水质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C级标准,出水用于生活区、井场及通井路降尘。

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井下作业废液,井下作业均带罐作业,井下作业废液采用的专用收集罐集中收集后送至塔河油田三号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油藏,不外排;采出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采出水通过管线送至三号联合站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层。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施工短暂,只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这种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噪声仅对施工人员产生影响;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采用低噪声的设备,施工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鸣笛。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站场机泵产生的噪声、井下作业噪声以及巡检车辆的交通噪声,运营期井场昼夜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减噪处理;定期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加强噪声防范,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4.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施工期钻井岩屑随钻井泥浆一同进入随钻不落地系统处理,一开、二开上部为非磺化水基泥浆,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工程结束后最终液相送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置;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限值,石油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二开下部、三开及侧钻井均采用水基磺化泥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工程结束后最终液相送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置;磺化岩屑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限值要求,石油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对于不达标的统一拉运到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置。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废机油、废防渗材料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拉运至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油泥砂,属于危险废物,主要在油气集输至联合站后,在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或沉降油罐、拉油罐产生的沉淀物,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进行处置;落地油100%回收,回收后的落地原油拉运至联合站卸油罐,进入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占地对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在项目区与生态保护红线区、保护区等交界处拉设彩条旗、设置警示宣传标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管线施工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6米;合理选择管线走向,应避开植被茂盛的区段;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及国家保护动物;耕地区施工应避开农作物生长和收获期,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严禁施工车辆在耕地区到处乱碾乱压;禁止随意开辟道路、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管线敷设经过农业用地,回填时须夯实;避免在靠近耕地地段进行施工机械加油、存放油品储罐等活动;对油气田区域内的临时性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充分利用现有油气田道路,尽可能减少道路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地表土壤作为生态恢复用土,分层开挖、单侧分层堆放,堆放于管沟一侧的临时堆土区且用苫布覆盖,施工结束后先回填深层土,后回填表土层;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水土流失、防沙治沙防治措施:对油田区域内的永久性占地和临时性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站场建设应尽量利用挖方料,做到土石方平衡;回填后应予以平整、压实,以免发生水土流失;设置草方格固沙;设置限行彩条旗;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压实度较高的采用推土机的松土器进行耙松;在管道施工结束后,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回填、平整、形成新的合适坡度,并尽可能覆土压实;作业坑回填应按层回填,以利施工带土壤和植被的尽早恢复。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对主干道路采取沥青或水泥硬化,对施工迹地表面覆以砾石,以减少风蚀量;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对泄漏的落地油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防止污染扩大蔓延;在管线上方设置各种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作业结束后,应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服役期满后拟采取主要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完成采油的废弃井,采取先封堵内外井眼,拆除井口装置,截去地下1米内管头,清理场地,清除各种固体废物;经治理井口装置及相应设施应做到不漏油、不漏气、不漏电,井场无油污、无垃圾;管线内物质清空干净,并按要求进行吹扫,确保管线内无残留采出液,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根据周边区域的自然现状,采取人工播撒适量抗旱耐碱的植物种子对其进行恢复,保证对各类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原油、天然气、硫化氢、柴油、废机油,环境风险主要为井喷、油类泄漏导致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扩散对大气、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的污染和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发生事故后,在严格落实本项目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为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在井架上、井场路口等处设置风向标;严禁在管线两侧各5m范围内修筑工程;纳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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