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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2年9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六中区降粘增能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行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开发区)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拟采用注蒸汽和氮气混合物的开发方式恢复六中区已关停的13口稠油井,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套蒸汽氮气高温高压多元混相发生装置(含锅炉撬、制氮撬、增压橇)、一座软化水处理橇、5540m注汽管线,并配套建设供气、供水、供配电、给排水及消防等公用工程。项目实施后可恢复原油产能约0.395万吨/年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占地,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在项目区范围内呈点、线状分布,对土壤、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也对原有景观结构和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程度影响。由于油田开发的大部分区域地表植被稀疏,由工程造成的生物量损失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下降。由于本区域的野生动物种类少,项目建设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因此总体上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油田区域内的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对装置区进行地面硬化处理;设计选线选址过程中,尽量避开植被密集的区域;管线敷设时,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各类集输管线宽度不得超过8m,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之限于在施工区范围内活动,不随意踩踏砍伐野生植被,尽量不侵扰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以便后期自然恢复,并按相关规定对植被损失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管道试压废水产生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SS,试压结束后,管道试压废水洒水抑尘;运营期废水为井下作业废水、废洗井液、酸化返排液、压裂返排液、软化水再生废水和锅炉排污水,井下作业废水、废洗井液、酸化返排液、压裂返排液集中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81#原油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软化水再生废水和锅炉排污水集中收集后送至81#原油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送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事故状态下对地下水的污染主要为管道泄漏、井漏等,管道泄漏是以点源形式污染地下水,其污染迁移途径为地表以下的包气带和含水层;井漏事故对水环境的污染是油气窜层,造成地下含水层水质污染。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等,施工期短暂,施工期的废气污染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采取的防治措施为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优化施工组织,道路和管线分段施工,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尽快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和平整,减少风蚀量,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无组织挥发烃类,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限值要求,井场厂界浓度可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项目区地域空旷,各污染物预测贡献值较低,运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保持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之内。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锅炉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并安装低氮燃烧器;锅炉助燃空气为富氧空气,可以抑制氮氧化物的生成;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等,定期巡检,对井场的设备、阀门等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密闭管线及密封点的巡检。

4.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施工短暂,只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这种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噪声仅对施工人员产生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装置区内的各类机泵、风机、压缩机和井下作业各设备及巡检车辆等,源强75~100dB(A),装置区、井场边界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不会出现扰民影响,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减噪处理;定期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加强噪声防范,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5.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分子筛、废活性炭、废滤芯、废防渗材料和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分子筛、废活性炭、废滤芯集中收集后厂家回收处理,废防渗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按规定的施工范围进行作业,可有效减少土壤扰动,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可避免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造成污染。运营期巡检车辆按油田巡检道路行驶,井下作业采取“带罐上岗”的作业模式,加强井场及管线巡检,避免因“跑、冒、滴、漏”或泄漏事故发生造成原油进入土壤,发生泄漏事故时应及时清理落地油,受浸染的土壤交由具备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可降低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妥善处理项目产生的各类废物,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装置区、井场进行了分区防渗。

7.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原油和天然气,风险潜势为Ⅰ,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类型主要包括油气管线泄漏事故。发生泄漏时,泄漏的天然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对土壤、地下水及植被影响较小,泄漏的凝析油对土壤、植被、地下水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环境风险保护措施: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在井架上、井场路口等处设置风向标;严禁在管线两侧各5m范围内修筑工程;纳入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哈密市坤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尾矿及废石综合开发利用建设项目

位于哈密市伊州区沁城乡牛毛泉村

哈密市坤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设计年处理60万吨选铁尾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钛生产车间1座、钛精矿库房1座、尾矿干排车间1座,办公及住宿等公辅设施依托现有选矿厂原有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实现年回收钛精矿2万吨,铁精矿3万吨。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土建工程占地造成土地利用格局发生变化,现有未利用地改变为工矿用地;项目建设损毁原有地貌,破坏原有景观结构,破坏原有土壤、植被,可能引起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原有植被被铲除或压占,区域植被覆盖面积减少,生物量减少,导致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范围缩小,改变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等影响。

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对施工废弃物及时清理,洒水降尘;粉状物料遮盖,防止物料撒落;禁止道外行驶;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将土石弃方、生活垃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等乱堆乱排。施工作业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施工迹地的恢复。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选矿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方式处理后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2中浮选废水污染物浓度限值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要求后作为生产用水返回选钛车间和现有选矿厂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选矿厂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哈密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本项目选钛车间设备均布置于地面之上。选钛车间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含钛生产车间精矿矿浆池、尾矿矿浆池回水管线等,均采取防渗防腐处理,防渗等级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车间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I类场标准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渗透系数达1.0×10-5厘米/秒。

3.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烃类等。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铁精矿堆场、钛精矿库房堆场物料装卸和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干排尾矿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无组织污染源防尘措施:钛精矿库房和皮带输送廊道均采用全密闭式构造;铁精矿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车辆运输采用篷布遮盖、道路洒水等降尘措施。

4.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来源于渣浆泵、旋流器、塔磨机、浓密机、浮选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运输噪声,源强为75-105dB(A)。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采用低噪声设备;选矿设备设置在厂房内通过基础减震、隔声降噪、噪声衰减等措施。

5.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本项目挖、填方量较小,挖填土方量平衡,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运至哈密市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牛毛泉村拉运至哈密市伊州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运营期,选钛后二次尾矿拉运至新建干排尾矿库进行堆存。废机油依托现有选矿厂1座6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以桶装形式暂存后,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牛毛泉村拉运至哈密市伊州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6.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破坏地表保护层,土壤表层受干扰,施工废气污染物沉降、固体废物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钛精矿堆存装卸和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自然沉降、选钛车间矿浆池、选矿厂废水管线等泄露形成的垂直入渗、尾矿库干滩扬尘沉降等情形对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事故状况下,生产废水从各废水池池底垂直渗入土壤,废水中的重金属等污染因子对土壤造成污染。

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设置选矿废水回用系统,加强废水输送过程跑冒滴漏管理;按照标准规范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尾矿输送系统、尾矿库维护管理、监测;尾矿库闭库后即对其进行平整、种植当地易活耐旱植被;定期进行选矿厂监测井动态监测以及土壤环境质量跟踪监测。

7.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为废机油和二号油。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引发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主要表现为二号油、废机油泄露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选矿车间回水泵发生故障或非正常工况时,可能造成大量矿浆和选矿废水事故外排从而污染外环境。环境风险保护措施:二号油存放在具有防渗措施的库房内,废机油依托现有选矿厂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加强矿浆、回水过程的巡查和维护管理,防止发生淤积、堵塞、漏砂、尾水泄露等事故,发现事故应及时处理,对排放的尾砂、尾水应妥善处理;加强尾矿输送管线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巡查;依托现有浓缩池作为本项目事故池收集溢流的矿浆,用于事故状态下收集选矿矿浆,保证事故状态下选矿废水不外排。

哈密市坤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尾矿及废石综合开发利用建设项目

3

哈拉哈塘油田开发调整方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和沙雅县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阿克苏净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部署新井45口,建设DN100电磁加热含硫油井标准化采油井场45座,新建新建集输管线420km(DN100 5.5MPa);同时部分井位配套建设注水注汽或掺稀管线,分别为:新建HA16-12XC掺稀管线2.4km,与新建的HD32-H7井集油管道(本工程不包含HD32-H7井集油管道)同沟铺设;新建DH1-H14井注气管线718m(采用L360N无缝钢管,管径DN65,56MPa),由天然气站注气阀组接出,输送至DH1-H14井口,新建DH1-H14采气管线至天然气站高压阀组,总长771m(管线采用L245N无缝钢管,管线规格为D114×10mm);新建燃料气管线725m至DH1-H14(管线采用20#无缝钢管,管线规格为D60×4mm);RP7-H4新建注水管线共计120m(采用PN40 DN80玻璃钢管线)。项目所产原油及伴生气经集输管线输至井场计量撬,计量后集输至哈15、哈601、新垦、热普4个转油站进行油气初步分离,再油气分输到哈六联合站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合格后外输;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消防、结构、防腐、暖通、安防等辅助设施。

项目所产原油及伴生气经集输管线输至井场计量撬,计量后集输至哈15、哈601、新垦、热普4个转油站进行油气初步分离,再油气分输到哈六联合站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合格后外输;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消防、结构、防腐、暖通、安防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平均单井产油30t/d,年产油49.28×104t,方案期末累产油846.69×104t,建成后平均单井产气600m3/d,年产气9.9×106m3,方案期末累产油14.69×108m3,动用地质储量采出程度11.16%。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为工程占地影响等。

施工期合理调整管线走向,严格控制占地面积;管线施工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必须进行拦挡,施工完毕,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防止水土流失;设计选线过程中,尽量避开植被较丰富的区域;落实林地手续,按要求进行对占用林地进行补偿和恢复;完工后尽量恢复、优化原有的自然环境和绿地。运营期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防止泄漏事故发生;在管线上方设置各种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闭井后拆除井架、井台,并对井场土地进行平整,清除地面上残留的污染物如原油等,使井场恢复到原有自然状况。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车辆尾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油气集输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挥发烃类物质。主要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为施工期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缩短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定期洒水、设置围挡、加盖防尘布等;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定期巡检,采用质量可靠设备等;定期检修,做好监测和应急措施等。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水环境影响在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运营期主要为井下作业废水、废洗井液、酸化返排液和压裂返排液,事故状态下对地下水的污染主要为管道泄漏、井漏、油水窜层等。

施工期管道试压分段进行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就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哈6联合站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运营期采出水在处理站分离后进入站内现有采出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用于油田注水;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哈拉哈塘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闭井期无废水污染物产生,要求在闭井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72号)要求进行施工作业,首先进行井场环境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等级分别采用不同的固井、封井方式,确保固井、封井措施的有效性,避免发生油水串层;

4.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声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运营期主要为井场和增压泵站设备运转、井下作业和巡检车辆等噪声。主要声环境保护措施为施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运输车辆尽量避开居住区等。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等。

5.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聚磺钻井液体系废弃泥浆拉运至哈拉哈塘油田钻试修环保站妥善处理。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和井场回填;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与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固废填埋场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清管废渣、落地原油等;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6.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由于本工程开采、集输过程为全密闭流程,正常情况下,输送的介质不会与土壤之间发生联系,因此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本工程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为井喷事故或管线泄露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影响。

拟采取的保护措施如下;(1)施工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按设计及规划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作业,减少土壤扰动;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按规定的道路行驶,减少碾压造成的土壤紧实度增加及养分流失;(2)运营期选用耐腐蚀性能好、抗老化性能、耐热性能好、抗冻性能好、耐磨性能好的管材作为集输管线,可有效的防止管线腐蚀穿孔,降低管线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定期派人检查井口区、计量间,是否有采出液泄露的现象发生;对管道定期检修,将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可有效保护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不受污染;

7.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拟建工程区域以油气开发为主,环境风险包括危险物质原油、伴生气引起的井喷、井漏事故,管道油气泄漏及可能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另外,油类物质可能污染土壤并渗流至地下水,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环境风险敏感目标为塔里木河上游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公益林及塔里木河流域土地沙化防控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管理施工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作业规定,采用多种措施防止井喷、泄漏等问题发生;设置明显标志,配备全套消防设施器材;技术管线施工、验收要严格规范设计、施工和验收,严控输送油气的性质;定期检查,定期更换集输管线,严禁在管线两侧各5m内修筑工程;穿越玛纳斯河采用顶管无害化穿越;加强环境管理,严禁在河道清洗设备或倾倒废弃物;定期进行穿越段测漏探伤;严禁在管道穿越农田处动土开挖,禁止丢弃废弃物在农田;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等。

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两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刊登、一次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塔中Ⅰ号气田塔中下斜坡区块初步开发方案

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及和田地区民丰县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塔中Ⅰ号气田塔中下斜坡区块初步开发方案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及和田地区民丰县境内。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主要为:①部署新开发井35口(均为水平井);②新建采气井场35座,新建集气站4座;③新建单井集输管线125km,集油干线67km、中压集气干线67km、高压集气干线67km(三条干线同沟敷设);④配套建设土建、通信、电气、自控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气规模2×108m3,稳产10年,方案期末累产气32.6×108m3、油90.6×104t。本项目新建各井场、集气站为无人值守站,不新增劳动定员。工程总投资2360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0万元,占总投资的0.97%。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严禁破坏占地范围外的植被;填埋所需土方利用管沟挖方,做到土方平衡;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设置限行彩条旗;洒水降尘;设置草方格;工程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营运期:管线上方设置标志,定时巡查井场、管线。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废气包括施工扬尘、测试放喷废气、焊接烟尘、车辆尾气等;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进出车辆采取减速慢行、物料苫盖的措施;测试放喷阶段采取疏散周边作业人员,控制放喷时间的措施;营运期:油气集输、计量、分离采取密闭工艺流程。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废水包括钻井废水、酸化压裂废水、管线试压废水及生活污水。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钻井岩屑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对外排放;酸化压裂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拉运至塔中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管线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试压完成后用于区域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由生活污水收集罐收集,定期拉运至塔三联合站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妥善处置;营运期:营运期废水包括气田水、井下作业废水,气田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塔三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送塔中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土方、施工废料、钻井岩屑、钻井泥浆废弃物、含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和生活垃圾。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和井场回填;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塔中固废填埋场处理;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其中非磺化水基泥浆废弃物,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合格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磺化水基泥浆废弃物在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后,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固相拉运至塔中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含油废物采用钢制桶装收集后和废烧碱包装袋暂存在井场撬装式危废暂存间内,含油废物完井后运至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置,废烧碱包装袋由区域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接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塔中固废场处理;营运期: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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