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备案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1 |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
昌吉州 昌吉市 |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如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