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环保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 /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 环境影响评价 / 项目拟审批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0年10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日处理10万方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5万方及其配套设施)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侧西尼尔氧化塘西北角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近期处理规模为5万m3/d,并为远期工程预留用地(处理规模10万m3/d),建设近期工程配套的中水回用系统,包括配套的中水回用管渠(DN800玻璃钢管道13km,梯形灌渠7.5km)、中水提升泵站、730万m3的中水蓄水池(分两阶段建设)和防护林22813亩。本次建设内容为近期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74hm2(其中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房占地10.3hm2,中水库及中水提升泵房占地163.7hm2)。

一、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间大气环境影响均表现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设置围挡、散装物料集中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污水处理区域的恶臭,本项目恶臭治理措施为:对各污水处理单元采用CYYF全过程除臭;对处理设施构筑物进行加盖处理,加盖采用与主体结构一体钢筋砼盖对恶臭进行隔离;采用“高能离子除臭装置”,将含C、H、S元素的化合物转化为小分子化合物CO2、H2O、SO2,无二次污染物产生。经预测,本项目有组织排放NH3和H2S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717mg/m3、0.000917 mg/m3,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限值要求。同时项目区周边采取增加绿化带等方式减缓恶臭影响,厂界的恶臭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二、废水

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建设项目工地设置防渗沉淀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施工产生的泥浆及清洗废水未经沉淀不得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水量较小,通过建设临时防渗化粪池,对产生的污水进行简单处理,然后经吸污车定期抽运至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城印染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运营期开发区污水经提升泵房+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水解池+多模式A/A/O池+MBR膜池+接触消毒池后,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要求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要求;尾水回用于厂区及下游生态防护林绿化灌溉,非灌溉期尾水排入厂区东北侧配套建设的防渗中水蓄水池内,中水蓄水池周边无地表水体,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为防止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厂区分区进行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各污水构筑物和污泥处理单元)构筑物池底防渗层除钢筋混凝土结构外,还应有专门的防渗结构夹层、防渗和防腐涂料等,使其防渗效果等效于至少6m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粘土层的防渗效果。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小于50cm,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非污染防治区地面夯实、地面硬化。保证高质量的施工安装和对设备的及时维修,贮水构筑物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在构筑物的混凝土中,要加入防水剂,用于提高混凝土的密实度、抗渗性及抗腐蚀能力。

三、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路线和行驶速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各种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室内或半地下布置,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处置措施,厂界设置绿化带。在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分析,各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建筑垃圾和少量的生活垃圾。弃方用于项目区周边荒地堆山造景,全部消纳;生活垃圾进入库尔勒市东山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的部分,如钢材、废纸、塑料等外售废品收购站,其它运送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厂栅渣、沉砂、污泥、MBR废膜及生活垃圾。运行初期,污泥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进行鉴别,进一步复核其属性。最终污泥含水率在厂区降低至60%以下,且鉴别污泥属性为一般工业固废的前提下,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再统一外送至库尔勒市东山垃圾填埋场进行分区卫生填埋处置。如属于危险废物则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栅渣、沉砂及检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污泥依托库尔勒市东山垃圾填埋场处置。因污泥成分的不确定,因此在厂区内修建一座污泥暂存间进行污泥临时存放。MBR废膜属于危险固废,按照危废的处置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五、环境风险

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加强运营期日常设备维护维修工作,对设备状态实施动态监控;设置进、出水水质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及报警装置;次氯酸钠严禁与易燃物品如木屑、硫磺、磷等物品共同存放,严禁挤压、撞击,次氯酸钠储罐区周边设0.3m~0.5m的事故围堰,保证事故状态下泄露物料在堤内储存,避免物料溢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制定有关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六、生态

施工期主要的生态影响为土地的占用、施工开挖及机械碾压对植被的影响及对景观生态的影响,在施工中合理进行施工布置,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破坏的植被。本项目配套建设22813亩防护林,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三次项目公示,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刊登、一次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特克斯千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博故图金矿采选1000吨/天建设工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

特克斯千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广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金矿采选工程。设计采选(原矿)规模1000吨/日(30万吨/年),服务年限22.23年。设计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平硐+明竖井开拓、平硐+盲竖井开拓、平硐开拓、平硐+盲斜井开拓方案,浅孔留矿采矿法,矿体开采顺序为自上而下逐中段开采,各中段水平遵循先上盘后下盘,自矿体端部向主竖井或平硐口方向的后退式开采顺序。设计原生矿选矿采用浮选工艺,金精矿含金32克/吨、银50克/吨,尾矿采用湿排工艺。

一、生态环境

按照“环保矿山、生态矿山、旅游矿山、安全矿山、智能矿山和花园工厂”的目标建设“绿色矿山”,并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进行矿山生态恢复。对矿区勘查遗留采坑、废石堆场、主干道路、勘探道路、钻井平台、勘查施工探槽及已有生产、办公区域土壤、植被进行恢复。施工期合理规划矿区占地,限制施工活动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加强施工管理,禁止任意开辟施工道路,禁止车辆在非工作道路上到处碾压,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科学合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少挖方,少填方,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有地貌,表土单独剥离、保存,堆土表面采取苫盖,施工作业结束后因地制宜地做好施工临时占地恢复工作,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云杉林分布区禁止地表开采,地下开采留设岩石保护柱,设警示牌;运营期矿石开采剥离岩石、弃土送固定地点堆存,废石堆场采取防洪、排水、边坡防护、工程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尾矿坝边坡形成后及时覆盖表土,撒播草籽进行绿化;采取以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分区进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地表变形稳定之前严禁在开采影响区内兴建各种地面设施和开展活动,地面工业场地、生活区等建筑设施,均布置在开采影响范围之外,场地四周留设保护岩柱;建立地表设立沉降观测站,定期测量地表岩体移动;及时圈定采矿出现的塌陷坑、裂缝及可能出现的地表塌陷范围,设置标志,采取封堵、覆土、植被恢复等措施;塌陷区稳定后回填、复垦;不稳定边坡修筑挡水墙、绿化,工业场地、生活区进行绿化。闭矿期开展污染场地调查、风险评估与修复治理,封堵井(硐)口,拆除地表建构筑物,对废石堆场、尾矿库实施封场或闭库并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二、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选矿工程破碎、筛分、细碎工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集气罩+DYZD型皮带除尘系统(密封装置+高磁静电除尘系统+高频雾化水喷雾系统+单机滤筒式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9%,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井下凿岩、铲装、粗破碎、爆破、选矿厂原矿仓装矿产生粉尘,原矿堆场、废石堆场、运输道路产生扬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为:井下采取湿式凿岩作业,洒水降尘,微差爆破,定期清洗岩壁,机械通风;采矿、选矿原矿堆场设防风抑尘网、喷洒水装置,堆石表面覆盖织物;废石堆场设防风抑尘网、自动洒水喷淋装置,堆石表面覆盖织物;尾矿库采取湿式分散放矿,干滩面绿化复垦;采用封闭式原矿仓,装矿采取喷雾洒水抑尘;松散物料露天临时堆放表面进行遮盖;道路硬化,洒水车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使用带盖箱体密封车,限制车速。废石堆场、工业场地边界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限值。

三、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矿坑涌水、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矿坑涌水提升至地表高位水池,作为施工水源和道路、场地洒水抑尘用水。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防渗化粪池收集,运至特克斯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特克斯县污水处理厂位于特克斯县城,设计污水处理规模0.6万立方米/日,采用“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池”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原特克斯县环境保护局批复该污水处理厂环评文件(特环评字〔2018〕14号),已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⑴井下正常涌水330立方米/日,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等,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矿山生产,不外排。⑵选矿厂金精矿浓密工序溢流水145立方米/日,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等,回用选矿生产,不外排。⑶尾矿库回水2252.58立方米/日,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镍、铅、锌、砷等,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⑷采矿工业场地生活污水15立方米/日,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等,排入采矿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采矿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20立方米/日,采用隔油池+防渗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用于选矿厂生产用水,冬季值班人员少量生活污水暂存,不外排。⑸选矿工业场地生活污水31立方米/日,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等,排入选矿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选矿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20立方米/日,采用隔油池+防渗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用于选矿厂生产用水,冬季暂存于选矿厂1000立方米回水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矿区地下水主要为层状岩类基岩裂隙水,赋存于基岩风化裂隙和构造裂隙中。矿体开采对含水层产生影响,局部含水层地下水以疏干水形成排至地表,处理后回用于矿山生产。地下水水位降深20米,地下水疏干影响半径201米,局部形成地下水降落漏斗。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矿区降水较少,蒸发强烈,废石堆场设置防渗集水池,收集淋溶水排至选矿厂浓密水池用于选矿生产。地表场地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选矿厂生产车间、各类污水池、尾矿库及回水池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包括废石堆场、车场、原矿堆场、采场综合仓库、坑口矿车修理间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尾矿库全库区设置防渗层和排渗设施,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Ⅱ类场防渗要求。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本项目尾矿库工程及博故图萨依沟河水改道工程建设导致博古图萨依沟尾矿库段及下游水生生物生境消失,原有水生生物灭亡,生物多样性有所降低,根据环评调查断流区域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保护与珍惜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自然保护区等保护目标。本项目取水量占博故图萨伊沟多年平均径流量的2.95%,博故图萨伊沟地表径流引入吾日克萨依沟,最终仍汇入特克斯河,不会显著改变特克斯河水文情势和生态功能。

四、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空压机、通风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圆振筛、一段球磨、二段球磨、除尘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80~105分贝。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环境工作人员佩戴耳罩、耳塞等防护用具;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远离人群布置在室内,操作室、仪表控制室设置隔音间;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四周设封闭式彩钢声屏障,设备基础采取防振、减噪、隔声。厂界处昼、夜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

五、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开挖土方、建筑施工废物和生活垃圾。施工开挖表土部分作为工业场地等绿化覆土土源,剩余部分单独堆存至表土临时堆场,用于矿山退役后生态恢复的土源,固定坡面及时撒播草籽固土防尘。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至特克斯县生活垃圾及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再生循环基地循环利用。

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0.5吨/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收集于空油桶内,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1.基建期和生产期前2年废石产生量29.7万吨(11.55万立方米),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废石堆场,部分用于采矿工业场地基建和尾矿库基础坝。生产期废石产生量39420吨/年,通过斜井提升至上中段回填采空区,不出井。2.尾矿281700吨/年,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部分送“博故图金矿尾矿生产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另作环评)生产加气混凝土砌块,剩余部分送尾矿库堆存。3.选矿除尘灰307.93吨/年,属于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返回选矿生产,不外排。4.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5吨/年,运至特克斯县生活垃圾及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再生循环基地循环利用。生活垃圾37.8吨/年,运至特克斯县生活垃圾及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再生循环基地循环利用。特克斯县生活垃圾及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再生循环基地位于特克斯县呼吉尔特蒙古族乡库尔乌泽克村,主要建设日处理200吨生活垃圾循环利用生产线、日处理100吨农林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线、日处理20吨污泥循环利用生产线、日处理30吨畜禽粪便循环利用及日产50吨生物有机肥生产线、年处理5000吨废旧塑料循环利用生产线、年处理20万吨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循环利用生产线、日产250吨生物质燃料生产线等设施。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批复《特克斯县生活垃圾及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再生循环基地建设项目环培影响报告书》(伊州环函〔2020〕58号),正在建设中。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三次项目公示,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刊登、一次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