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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0年7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库车中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田轻烃分离装置扩能及安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库车中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工程包括新增一套5万吨/年的混合烃高压分离装置、扩大一台导热油锅炉功率至3.5兆瓦等;储运工程包括物料储罐区扩容并移位、物料装卸区更换液下鹤管装卸系统、新增一座2000吨/年液化石油气小瓶充装站等;公辅工程包括新增一套50吨/小时地面火炬系统、新增一套300标立方米/小时氮气制备系统、新增一栋倒班综合楼、将现有实验室和控制室移位、完善供水、供热、供电、消防设施等设施;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等。

一、废气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场地洒水,堆土场设置围挡和防尘网遮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在多风季节施工。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减缓施工过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燃气导热油锅炉尾气和采暖燃气热水锅炉尾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导热油锅炉和采暖燃气热水锅炉需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排放限值;油气回收装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须符合《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590-2007)中的表1排放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为生产装置放空排凝废气、稳定轻烃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和物料装卸废气。稳定轻烃储罐应设置内浮顶罐,完善氮封并连接至现有采用“压缩+冷冻+膜分离+活性炭吸附”工艺的油气回收装置、加强储罐附属设备维修,保持储罐的严密性;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储罐、管道和阀门;物料装卸系统均需连接气相平衡装置,运输采用封闭槽车。厂界处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二、废水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污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少量机械清洗废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BOD、SS、COD等。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区内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后由吸污车定期清运至库车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置。

(2)运营期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实验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置后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进入厂区现有两座化粪池处理;上述所有废水近期由吸污车清运至库车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置,待项目区管网接通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进入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与地表水体无水力联系,对地表水体无影响;为防止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排放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地下管道、储罐区、事故水池属于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防渗性能须等效防渗层Mb≥6.0m厚、渗透系数K≤1×10-7cm/s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防渗性能须等效防渗层Mb≥1.5m厚、渗透系数K≤1×10-7cm/s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在装置区周边设置截流沟,在装置区周边设置截流沟;将厂区现有应急事故池扩容至2500立方米,用以事故状态下废水的收集。地下水污染监测系统布设3眼水质监测井,在厂区上游设置1眼地下水监测井,用以监测水质背景值;在厂区和厂区下游各设置1眼地下水监测井,用以于监测污染物渗漏情况。

三、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空气压缩机、各种机泵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声压级在80~100dB(A)之间。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为: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处;对设备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强噪设备的基础采取隔声、消声、吸音和减振措施;操作人员佩带耳塞、耳罩和头盔等个人防护用品等措施,项目区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中土石方用于回填和场地平整,建筑垃圾收集后运往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运营期

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1)油气回收系统废活性炭0.4吨/年,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2)污水处理站污泥0.5吨/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3)空气压缩设施废机油0.05吨/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以上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和转移。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制氮设施废弃滤膜0.05吨/年,由设备供应厂家在检修时回收再生,不外排。

生活垃圾 7.425吨/年,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库车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库车中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田轻烃分离装置扩能及安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2

三塘湖盆地条湖凹陷条34块P2l油藏产能建设项目

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勘探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动用条湖凹陷条34块芦草沟组油藏,动用含油面积1.31km2,石油地质储量210万吨,技术可采石油储量10.6万吨,采用直井+水平井压裂开发。区块钻井11口,其中水平井3口、直井8口,采用不规则井网,井排距300-400米,衰竭式开发。区块计划年产油1.59万吨/年,不产气。主要地面工程包括新建拉油站1座,新建单井集油管线10.3km,道路3km,配套自控系统、通信、电气、消防、结构、防腐、暖通等辅助设施。

一、废气

(1)施工期:主要为钻井期间发电机、柴油机等设备产生的废气、管线施工产生的扬尘及施工车辆尾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

①钻井废气:采用高效设备的方式,定期对钻机(电钻)、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采用符合标准的柴油,并添加柴油助燃剂等措施;

②施工扬尘:首先合理规划、选择最短运输路线,尽量依托油田现有公路网络;其次是对使用频率较高,且未做硬化处理的道路进行洒水处理,以减少路面沙尘的扬起和对公路两旁植被的扰动;作业场地保持一定湿度,进出车辆严格限速,装卸器材文明作业,防止沙尘飞扬;水泥、石灰等建材采用罐装或袋装运输,尽量不采用散装运输;对砂石堆场应定时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含水率),减少二次起尘量;材料堆放应有蓬布遮盖和防风防雨措施。

施工期废气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主要为采油、油气集输、拉油站油罐暂存过程中的非甲烷总烃挥发。

①油气集输过程废气:采用密闭混合输送工艺,井口密封并设紧急截断阀,可有效减少烃类气体的挥发量;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严格控制油气泄漏;对各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

②拉油站储运过程废气:条34块拉油站油罐区设置一套油气回收装置,设计处理流量1000m3/h,采取冷凝+吸附方式,油气处理效率≥97%。油罐区及装车区(鹤管装车油气)产生的无组织挥发烃类通过主管道收集,进入油气回收装置冷凝、吸附,达标后在拉油站内无组织排放。

经预测,本项目集输、暂存过程无组织挥发的非甲烷总烃下风向各个距离的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GB16297-1996)中监控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0mg/m3要求;区块开发边界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二、废水

(1)施工期: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

①钻井废水:钻井废水采用临时罐体收集,按泥浆体系不同阶段用于配制相应体系泥浆,在钻井期间综合利用,不外排;钻井阶段结束后以废弃泥浆的形式产生,根据类型不同采取不同措施妥善处置。

②施工生活污水:油田钻井队均设置了移动式卫生厕所,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卫生厕所自然蒸发。施工结束后,原地覆土填埋。

(2)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井下作业废水和采出水。

①井下作业废水:本项目井下作业废水严禁外排,作业单位自带回收罐收集后,井下作业废水先运至牛圈湖联合站的干化池内,稳定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上清液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主要指标后,经管线回注地层;底泥暂存在废渣场,下一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②采出水:采出水进入已建牛圈湖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后的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标准后用于回注,不外排进入环境。

三、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钻井过程中钻机、柴油机、泥浆泵和柴油发电机等发出的噪声,随施工结束而消失;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井场和站场的各类机泵和拉油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85dB(A)~90dB(A)之间。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将发声源集中统一布置;对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减噪处理;加强设备日常运行维护,防止非正常运行噪声。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区块开发边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废弃物(钻井废弃岩屑、泥浆)、射孔压裂返排液、施工弃土和施工期生活垃圾。钻井期间产生的钻井岩屑、泥浆采用钻井不落地技术收集,在钻井废弃物不落地系统中处理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临时贮存在井场内的岩屑堆存场地,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用于铺筑井场、道路等;钻井完井时射孔作业产生的射孔压裂返排液自带回收罐回收,依托牛圈湖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施工土方在管线施工结束后回填在管堤上,并实施压实平整水土保持措施,不产生集中弃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拉运至三塘湖基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2)运营期

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含油污泥和落地原油。

①含油污泥最大产生量为1.16t/a,主要成分为油/水和烃/水混合物,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071-001-08。油泥暂存在牛圈湖废渣场,下一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②落地原油最大产生量为1.1t/a,主要成分为原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251-001-08。单井落地原油由作业单位100%回收,回收后的落地原油运至牛圈湖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五、生态

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占用土地对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等。

项目建设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等生态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占地面积21.08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3hm2,临时占地面积18.08hm2,占地类型主要为戈壁,地表植被分布稀疏,由工程造成的生物量损失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下降。由于项目占地面积有限,区域生态系统仍保持开放、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因此对于评价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影响较小,其生态稳定性及其结构与功能也不会受到明显影响。

1)施工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

①项目采油井口及井场、道路及集输管线在选址选线阶段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尽量选择在植被稀少或荒漠的区域布点,全部避让自治区一级保护植物(膜果麻黄和梭梭),不占用、不破坏。采取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缩小施工范围。②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和施工过程,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之限于在各工区和生活区范围内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生存环境的践踏破坏和避免破坏野生动物的活动场所和生存环境,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③开展施工环境监理;④施工时对开挖土壤进行表土剥离、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⑤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表原状,将施工迹地平整压实,做的工完料净场地清,以利于植被的恢复。

(2)运营期拟采取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①对于永久占地(油田区及油田公路、集输管线上方、电力设施底部)地面上面实施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降低土壤污染;②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本项目采用网络公示、报纸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3

奎屯独山子经济开发区通达公共事业管理有限公司苯乙烯输送管网续建工程(蓝山屯河至兴达伟业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奎屯市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公共事业管理限公司

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97.44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建设规模:苯乙烯管线长度约870m。起点坐标E:84°55'22.72%22;N:44°22'31.68%22;终点坐标E:84°55'38.43%22;N:44°22'20.72%22。流量24m3/h,P=0.8MPa,T=10℃,间歇输送。DN100苯乙烯管线采用架空敷设,新建133个管墩(0.4m×0.6m),占地31.92m2(园区用地),不涉及搬迁或租赁土地,未新增用地。

1、废气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运输扬尘,焊接废气、吹扫废气、防腐喷漆废气,通过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采用环保漆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管线截止阀产生的少量无组织苯乙烯的及排放。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为:对设备、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检修,保持装置气密性良好;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项目周围苯乙烯浓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1))施工期

管墩开挖深度约2m不涉及地下水,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新疆兴达伟业泡塑新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管网收集处理,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运往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因此不会对项目区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2)运营期

对既有管线地下穿越园区道路段(S218;启程路;纵二路;纵一路)进行防渗,防渗系数渗透系数为1.0×10-7cm/s。在苯乙烯管道发生泄漏并及时发现的情况下,泄漏的苯乙烯污染物经过短时间(3d)泄漏进入到含水层1000d后,影响范围在700m之内,不会影响到园区以外的区域。

本工程选用耐腐蚀性能好、抗老化性能、耐热性能好、抗冻性能好、耐磨性能好的管材,可有效的防止管线腐蚀穿孔,降低管线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同时,对管道定期检修,将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可有效保护地下水环境不受污染。

3、噪声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区四周设置围栏、合理选择施工车辆行驶路线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管线噪声对环境噪声的贡献较小,并且线路周围200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目标,本项目对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边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4、土壤

(1)施工期

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范围减少地表土壤扰动,施工期废污水均采取措施收集处理,亦不会对项目区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2)运营期

为避免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控制。源头控制方面,苯乙烯管道设置8个压力表前截止阀,管道全线采用2底2面方式对管道进行防腐处理,可有效防止管道内苯乙烯泄漏,将污染物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末端防治方面,苯乙烯管道具备一定的防止接散落到地面的功能,本项目管线材质、管廊、地面构成三级防渗措施,对地下水环境及土壤不会造成明显影响。污染监控方面,本项目运输的原料苯乙烯属于液态物质、需设置专门的地下水、土壤监控设施。同时应加强管理,对于阀门、管道连接交叉等有可能发生泄漏处,设置巡视监控点(1次/月)、在线监控设备,纳入正常生产管理程序中。应急响应方面,项目主要涉及的是大气污染事故,针对伴生的事故废水可能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地下水污染事故应急措施并与其他应急预案相协调,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应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

本项目正常工况无固体废物产生;运营期发生事故时,处理泄漏苯乙烯产生的废物为危险废物(HW49,900-042-49),需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有可靠综合利用途径,则优先进行综合利用。

6、生态环境

根据《新疆生态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属准噶尔盆地温性荒漠与绿洲农业生态区——准噶尔盆地南部荒漠绿洲农业生态亚区—乌苏—石河子—昌吉城与绿洲生态功能区。该功能区不属于生态敏感区。

项目位于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园区经多年的绿化建设,厂区内各区域已按绿化规划的要求进行了植树、种草。楼群周围均已绿化,树木、花草长势良好,项目周围的生态环境良好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苯乙烯,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化学品泄漏造成火灾及苯乙烯泄漏事故。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道的敷设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置自动控制及监控系统。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管道的运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明确提出组织管道安全操作的作业要求,制定苯乙烯泄漏检查计划,管道阀门应定期检查,不得有苯乙烯泄漏、损坏现象。制定科学合理的巡检制度,应指派专人进行巡检,定期检查管廊及各管道的安全附件,如温度表、压力表等,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对巡检情况进行记录备查。输送管道,设置醒目的物料走向标识以及相应的安全标识、禁火标识等。发生事故时,确保事故废水能全部排入依托的兴达伟业事故水池,收集处置,禁止事故污废水直接外排。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要求,于 2019 年10月1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9 年 11月2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期间于11月29日、12日5日在奎屯日报报刊登公示信息。2020 年3月12日开展拟报批公示,公示了报告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均没有收到反馈。

4

新疆兴达伟业泡塑新材有限公司苯乙烯输送管网项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奎屯市

新疆兴达伟业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苯乙烯管线长度约290m,流量24m3/hP=0.8MPaT=10℃,间歇输送。DN100苯乙烯管线采用架空敷设,新建45个管墩(0.4m×1.0m)。管线位于新疆兴达伟业泡塑新材有限公司既有厂区内部,不涉及搬迁或租赁土地,无新增占地,无临时占地。

1、废气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运输扬尘,焊接废气、吹扫废气、防腐喷漆废气,通过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采用环保漆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管线截止阀产生的少量无组织苯乙烯的及排放。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为:对设备、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检修,保持装置气密性良好;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项目周围苯乙烯浓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施工期管墩开挖深度约2m不涉及地下水,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新疆兴达伟业泡塑新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管网收集处理,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运往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因此不会对项目区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在既有厂区范围内,厂区内储罐、应急池污水池、污水处理站等区域或部位均采取了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运营期在苯乙烯管道发生泄漏并及时发现的情况下,泄漏的苯乙烯污染物经过短时间(3d)泄漏进入到含水层1000d后,影响范围在700m之内,不会影响到园区以外的区域。

本工程选用耐腐蚀性能好、抗老化性能、耐热性能好、抗冻性能好、耐磨性能好的管材,可有效的防止管线腐蚀穿孔,降低管线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同时,对管道定期检修,将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可有效保护地下水环境不受污染。                                                        

3、噪声

(1)施工期

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区四周设置围栏、合理选择施工车辆行驶路线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管线噪声对环境噪声的贡献较小,并且线路周围20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目标,本项目对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边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评估认为,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4、土壤

(1)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范围减少地表土壤扰动,施工期废污水均采取措施收集处理,亦不会对项目区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2)运营期为避免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控制。

源头控制方面,苯乙烯管道设置5个压力表前截止阀,管道全线采用2底2面方式对管道进行防腐处理,可有效防止管道内苯乙烯泄漏,将污染物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末端防治方面,厂区内部已做一般防渗,苯乙烯罐区已作重点防渗,不会对区域土壤造成明显影响。、污染监控方面,本项目运输的原料苯乙烯属于液态物质、需设置专门的地下水、土壤监控设施。同时应加强管理,对于阀门、管道连接交叉等有可能发生泄漏处,设置巡视监控点,(1次/月)、在线监控设备,纳入正常生产管理程序中。

应急响应方面,项目主要涉及的是大气污染事故,针对伴生的事故废水可能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地下水污染事故应急措施并与其他应急预案相协调,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应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

运营期发生事故时,处理泄漏苯乙烯产生的废物为危险废物(HW49,900-042-49),需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有可靠综合利用途径,则优先进行综合利用。

6、生态环境

根据《新疆生态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属准噶尔盆地温性荒漠与绿洲农业生态区——准噶尔盆地南部荒漠绿洲农业生态亚区—乌苏—石河子—昌吉城与绿洲生态功能区。该功能区不属于生态敏感区。

项目位于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园区经多年的绿化建设,厂区内各区域已按绿化规划的要求进行了植树、种草。楼群周围均已绿化,树木、花草长势良好,项目周围的生态环境良好。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苯乙烯,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化学品泄漏造成火灾及苯乙烯泄漏事故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道的敷设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置自动控制及监控系统。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管道的运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明确提出组织管道安全操作的作业要求,制定苯乙烯泄漏检查计划,管道阀门应定期检查,不得有苯乙烯泄漏、损坏现象。制定科学合理的巡检制度,应指派专人进行巡检,定期检查管廊及各管道的安全附件,如温度表、压力表等,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对巡检情况进行记录备查。输送管道,设置醒目的物料走向标识以及相应的安全标识、禁火标识等。发生事故时,确保事故废水能全部排入依托的兴达伟业事故水池,收集处置,禁止事故污废水直接外排。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要求,于 2019 年10月1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9 年 11月2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期间于11月29日、12日5日在奎屯日报报刊登公示信息。2020 年3月12日开展拟报批公示,公示了报告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均没有收到反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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