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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0年6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新疆国欣绿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新建120万吨/年清洁炭项目

项目位于巴里坤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中的煤炭精深加工区,项目区东、西、北侧均为空地,南侧临近新疆国欣森博活性炭有限公司4万吨活性炭项目

新疆国欣绿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迁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91°56'21",北纬44°20'55"。以巴里坤西部矿区原煤为原料进行加工,转化成清洁炭(提质煤),形成年产120t/a清洁炭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备煤工段:1个容量5t的原料煤封闭储棚、输煤廊、筛煤楼、煤塔、皮带布料机、斗式提升机、振动给料机、通廊等;热解干馏工段:815t/a直立炭化炉、炉顶煤仓、辅助煤箱、装煤设施、放煤阀、清洁炭冷却设施、产品出料设施、水封设施等;清洁炭运输系统:清洁炭筛分系统、清洁炭转运站、胶带运输机、封闭通廊、清洁炭储棚;煤气净化:冷鼓装置、风机、初冷器、鼓风机、洗涤塔、电捕焦油器等。辅助工程包括中心化验室、消防站、综合仓库、机修间等。公用工程中供电、给水由煤炭精深加工区提供;生产废水配套焚烧装置,生活污水排至国欣森博活性炭项目处理装置;供热前期冬季电供暖,后期煤炭精深加工区供暖。项目总投资约200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356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7.8%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的环保措施包括:现场洒水降尘,扬尘作业点设置覆盖和遮蔽措施;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在多风季节施工。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减缓施工过程对项目区域的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中:①备煤工序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污染源为振动筛、煤转运站,原料输送、筛分过程均在密闭环境下进行,筛煤机和煤转运站采用全封闭的轻钢结构,筛煤机及煤转运站各安装一套除尘装置(包括吸尘罩和布袋除尘器),筛煤机设置一根30m排气筒,煤转运站设置一根30m排气筒。②筛贮焦系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污染源为筛焦楼、焦转运站,清洁炭输送、筛分过程均在密闭环境下进行,筛焦机和焦转运站采用全封闭的轻钢结构,筛焦楼和焦转运站各安装一套除尘装置(包括吸尘罩和布袋除尘器),筛焦楼设置一根30m排气筒,焦转运站设置一根30m排气筒。③焚烧炉燃料为荒煤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焚烧的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处理、低氮燃烧+SNCR法处理后经过一根18m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备煤工序和筛贮焦系统有组织废气排放的颗粒物、焚烧炉产生的污染物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焦化生产过程、原料及成品储棚、氨水循环池、煤焦油储罐等无组织废气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苯并[a]芘、氰化氢、苯、酚及萘等多种化学物质排放浓度须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表7现有和新建炼焦炉炉顶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污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少量机械清洗废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BODSSCOD等。废水采用防渗集水池收集沉淀后,用于道路降尘。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环境影响也会消除。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干馏提质及煤气净化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氨等污染物的废水(剩余氨水)进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国欣活性炭项目生活区。本项目废水预处理后进行焚烧处理,因此不执行间接排放限值。预处理后的废水经焚烧后,焚烧废气中的有害物质排放量达到微克级别,因此预处理技术可保证后续的达标排放。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将厂区划分为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其中将装置区、危废暂存间、储罐区、焚烧装置区、事故池等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分区,防渗层防渗性能须等效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将其他区域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防渗性能须等效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另外,设置容积为1000m3的事故水池用以事故状态下废水的收集。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煤气风机、空气风机、振动筛、各类泵类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声压级在8090dBA)之间。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泵类设备集中安装在泵房内,室内隔声;风机安装消音器;加强设备日常运行维护,防止非正常运行噪声;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高噪声现象。

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去向明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外环境影响小。

环评期间共做了3次公众参与网站公示,同时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发放了公告,报告上报审批前无群众反映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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