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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0年3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2日-2020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玛纳斯县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玛纳斯县城区西北方向约4.5km,玛纳斯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东侧50m处

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服务范围为玛纳斯县各医院产生的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医疗废物设计处理规模为3吨/天,即1095吨/年。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车库、办公室等,总投资约1116万元。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医疗废物贮存废气、灭菌器抽真空废气、灭菌器排气废气,项目共用一套高效生物过滤器+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8)4.3.4污染物削减及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废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预处理标准后采用罐车运送至玛纳斯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使用吸音材料降低撞击噪声;泵类、制冷机组:采用单台独立基础,制冷机组设备加装橡胶减振、隔振措施,泵的进出口接管做挠性连接或弹性连接;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其中废气处理装置废物(废弃滤芯HW49、活性炭HW49)、废树脂(HW13)、污水站污泥(HW49)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灭菌后的医疗废物(HW01)、报废周转箱(HW01)与职工生活垃圾统一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众参与调查,进行三次项目公示,通过网上公示、报纸刊登、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通过网络、电话及书信等方式提出的意见。

2

国道 314 线布伦口至红其拉甫公路建设项目(K1631+100.000~K1674+306.073K1800+000~K1883+005改扩建段)

项目建设区位于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和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国道314路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为老路改造项目,共分三段建设,其中:

1K1631+100.000K1674+306.073段(第一合同段)路线呈南-北走向。路线起点位于阿克陶县布伦口乡东侧,终点桩号K1674+306.073,路线全长 42.909km

2K1800+000K1883+005段(第六合同段)起点桩号与第五合同段终点顺接,路线走向由北向南,终点K1883+005接中巴边境国门处,路线全长83.028km

3S335连接线全长13.563kmS335连接线起点位于卡拉苏口岸联合检察厅便道交叉口,接入终点位于中塔边境83号碑现有道路中心,主线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全长13.629km

项目沿线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安全标志,配套建设设服务区2处、道班1处;3停车区。本项目大部分路段属于旧路加宽改造,新旧路基拼宽衔接处理,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一)生态主要影响及主要措施: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工程施工期,主要表现为土地占用、植被破坏、土石方工程扰动地表、取土场设置及可能导致的水土流失等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天;加强施工人员教育严禁超路面范围行驶;施工结束后临时道路占地根据区域地表植被类型, 对临时道路占地区和施工扰动的山坡地表进行植被恢复,使道路区环境尽量恢复原貌总计设置取土场7处,取土场均兼做弃土场。在取料场开采前应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放,坑后,平整场地将剥离的表土回填,进行植被恢复和复垦措施。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主要措施: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场地施工土石方工程粉尘、运输扬尘、沥青烟等。采取主要措施有定期洒水,加盖篷布等措施,选取配置沥青烟气处置的全套沥青拌和机械设备。运营期服务区、管护站供暖采用电采暖。

(三)声环境主要影响及措施为:施工的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沿线涉及声环境敏感目标附近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昼间施工,加强管理,避免突发性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运营期进行跟踪监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在公路一侧或双侧设置绿化带在通过的居民区路段时,设置减速标志限制车速和禁止鸣笛来降低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程度。

(四)水环境影响及其措施为:本项目沿线主要水体有康西瓦尔河、喀拉库勒湖、塔什库尔干河及其支流。施工期拟建公路在路基填筑、路面铺设、涵洞工程的养护施工等施工过程以及施工机械运行中将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废水,本项目沿线设置2处施工生产区,建设含预制厂、拌和站,施工营地设置有污水处理设施,达到《新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B级标准后用于生活区绿化,如产生的生活污水无法及时利用,应集中收集拉运至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生产废水收集回用不外排。

运营期项目废水来自沿线设置2处服务区、1处养护站(道班)。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达到《新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B级标准后用于生活区绿化,如无法利用,定期拉运至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保证污水不进入地表水体,保障地表水水质安全。为防止段落装有对水体有污染的危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引起危险品泄露,最终通过地表、地下径流污染塔什库尔干河水体的问题。具体采用以下措施: 临近康瓦西河沿河路段设置彩钢格挡板;紧邻喀拉库里湖设置有混凝土墙式护栏全线在临河湖路段共设置了 10 处事故应急池。临近塔什库尔干河水体在道路左侧设置应急沟,适当位置设置储污池,共设置 22 个储污池。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其措施为: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拆迁建筑垃圾、施工弃渣、废弃土方弃渣等运往项目弃土场。路面铲除的沥青路面用于废料破碎综合利用。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服务区和养护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就近送至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本项目环评等级为报告表,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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