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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0年3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319日-20203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塔河油田于奇西区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库车县以东、塔河油田采油二厂北侧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塔河油田于奇西区块项目现有工程18口井,本次改扩建完成后塔河油田于奇西区块项目共部署28口井,其中利用原有8口井、改造10口井、新建10口井。新增总进尺6.5m,新建单井设计能力24t/d,区块最大年产油12.94万吨,年产气0.026m3。配套建设3座混输掺稀泵站,配套建设3座计转掺稀站、集输管线工程;项目总投资83945.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77.4万元,占总投资的3.43%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期钻井发电机、柴油机等设备产生的废气、管线施工产生的扬尘及施工车辆尾气等;运营期主要为井场和站场加热炉燃烧排放的废气,油气集输、处理及外运过程挥发的无组织烃类。施工期大气环境环保措施:①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燃油非正常消耗;②井场的钻井泥浆料、压裂砂等均储存在罐内,不设置散料的露天堆场;③在管线和道路作业带内进行施工;④优化施工组织,道路和管线分段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场地平整时,禁止利用挖掘机进行抛洒土石方的作业,场地平整以后,要尽快对场地进行硬化,防止大风吹动浮土产生较大的扬尘;⑤作业场地保持一定湿度,进出车辆严格限速,装卸器材文明作业,防止沙尘飞扬。运行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热炉燃烧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 20mg/m3SO2 50mg/m3NOx200 mg/m3)要求,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采用密闭集输工艺,在容易泄漏的关键危险部位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严格控制油气泄漏;对各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各井场厂界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要求;单井场设置安全阀泄放系统,在压力变化时在焚烧池焚烧天然气,各站放空系统设放空分液罐、放空立管及点火系统,作为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方案。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钻井期间产生的钻井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井下作业废水、油田采出水、生活污水。施工期水环境环保措施:①钻井废水:钻井采用单井不落地技术收集,上部非磺化水基泥浆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岩屑在井场进行防渗填埋;下部磺化水基泥浆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后,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能回用的和固相拉运至塔河油田一号固废液处理站处理。钻井过程中,根据井型,表层套管下至1200-1500m,以保护地下水层;②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油田钻井队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池进行沉降处理,污水池采用环保防渗膜防渗,最终自然蒸发。运营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收集罐收集后拉运至塔河油田一号固废液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油田采出水:采出水依托四号联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中指标后回注地层;③生活污水:依托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现有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外周围荒漠植被绿化。

本项目施工期钻井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为钻机、泥浆泵和柴油发电机,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井场、计转站。施工期隔声减噪措施包括:泥浆泵、发电机和柴油机做好基础减振并设置隔声罩;定期维护泥浆泵、钻机、柴油发电机、柴油动力机组、压裂车等高噪声设备。运行期隔声减噪措施: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音设施和隔声设备;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

本项目施工期钻井产生的固废有废弃泥浆、岩屑以及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含油泥砂、生活垃圾。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废弃泥浆、岩屑: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井场内不设置岩屑池和泥浆池。岩屑随钻井泥浆带出,其中钻井泥浆上部为非磺化水基泥浆,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岩屑铺垫井场和道路;下部为磺化水基泥浆,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后,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能回用的液相和固相拉运至塔河油田一号固废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铺筑井场、道路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塔河油田一号固废液处理站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运行期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油泥砂: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拉运至塔河油田污油泥处理站处理或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无害化处置,处置方式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 7301-2016)、《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10.1实施)和《关于含油污泥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新环办发〔201820号)中的相关要求;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运至塔河油田一号固废液处理站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原油、天然气以及硫化氢,主要事故类型为井喷事故、输油气管线原油泄漏和油井油水窜层等。本项目属于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管理,本工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应纳入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作业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必须严格落实事故预防措施。开发运营期应加强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制定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严防污染事故发生,不定期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2

玛湖油田至百联站传输复线工程

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百口泉采油厂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玛18转油站至百联站输油管线25.4km及附属设施,同时对已建输油管线穿越艾里克湖泄洪区段进行隐患治理,新建导流堤965m。项目投资5921.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占总投资的2.79%

废气: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自运输车辆尾气,开挖、运输、土石方堆放产生的扬尘和焊接施工产生的废气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等。通过采取合理选择运输路线、材料临时堆场应设置在管线用地范围内、散装物料运输采取防风遮挡措施、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物料应进行覆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定期清洗运输车辆、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选用尾气达标设备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废水: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废水主要为试压废水,试压后排水中污染物主要是SS,浓度值小于50mg/L,用于施工泼洒抑尘,不会对当地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严禁施工废水及施工废弃物随意排放;艾里克湖洪泛区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期,避开雨季及丰水期;禁止向洪泛区排放一切污染物;严禁在洪泛区以内建立施工临时厕所、给施工机械加油或存放油品储罐;严禁在洪泛区内清洗施工机械或车辆,机械设备若有漏油现象要及时清理。营运期无废水排放。

噪声: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施工场地作业影响范围昼间130m,夜间480m。拟采取的措施包括: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临时性的噪声隔声措施,不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混凝土搅拌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提高操作水平,施工人员配置个人防护用具。运营期间正常情况下不会对管道周边环境产生噪声影响。拟采取的措施包括:加强运行管理,保持设备运行良好,降低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弃土、废料等)和改线管段内原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量较小,可用于施工区及沿线低洼处土地的平整;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如废焊条),不能回收的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改线管段内原油吹扫至方罐,由收液车收集拉至玛18转油站卸油台交油。

运营期固废主要有清管收球作业时产生的污油渣,属危险废物(HW08),集中收集至百口泉注输联合站污油罐,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

生态:施工期管沟开挖、碾压、践踏等,会对地面植被资源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进而造成动物生境的破坏;施工堆料的临时占地,标志桩永久占地等,均会使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遭到一定程度的丧失。施工结束后,项目区生态环境将逐渐恢复。由于管道为地埋形式,运营期项目对周围景观影响较小。

生态保护措施:优化管线方案,尽可能的减少临时占地;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和路线,不得随意扩大。

表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回填时反序回填;进行植被恢复,改善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要及时修整,恢复原貌。运营期加强管理,在项目区域设置告示牌和警告牌,宣传保护动物及其栖息地生态环境,加强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

环境风险:本项目运营期存在事故状态下管道内原油泄漏污染地下水、土壤和火灾、爆炸的环境风险。

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1.采用防腐设计,从源头上降低泄漏对土壤污染的风险;2.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3.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4.敷设线路上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如标志桩、警示牌等;5.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

报告表无公众参与内容。

3

新疆新冶华美科技有限公司八钢冷轧废盐酸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本项目利用八钢厂区内已废弃的选矿分厂场地进行建设。 厂区西 侧、 北侧为八钢已停运的老区焦化厂区, 南侧为八钢球形原煤料仓, 东侧邻八钢 厂界。

新疆新冶华美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为年资源化利用34000吨冷轧废酸,生产线可生 产水处理用的聚氯化铁和六水氯化铁两种产品, 生产线各种产品的设计产能分别为聚氯化铁2.8万吨/年、六水氯化铁结晶固体1.8万吨/年。主要建构筑物有主生产厂房、液体储罐罐区、原辅材料仓库、泵房、 循环水池、污水沉淀池、事故应急池、化学品仓库、综合办公房等。工艺操作时间为300天,总投资 925 万元。

1项目投产后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均低于对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且占标率较小。本项目运营后八钢现有冷轧酸再生生产线将停运,根据工程分析结果其削减的污染物排放量大于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因此本项目的建成投产后将一定程度的改善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

2本项目对厂区内一般防渗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中的情况下,Cl-污染物通过包气带防护层进入地下潜水层, 污染物预测浓度均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10a的预测浓度所污染的范围未超过厂界范围, 因此本项目运营期间如果发生跑冒滴漏或地面防渗措施达不到设计要求会对厂区范围内的地下水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但不会对八钢地下水水源保护区 产生不利影响。

3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八钢厂界噪声水平仍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 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项目运营期间不会造成评价范围内的噪音污染。

4项目运营期间各类危险废物在厂内临时贮存严格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在化学品库划定专用暂存区,定期送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

5本项目在非正常工况下发生渗漏从而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低。 在正常情况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HCl,经计算盐酸酸雾对土壤pH的影响有限,其影响为使周边土壤中pH 值趋向于中性,对土壤环境有利。

6本项目的危险物质不涉及HJ169-2018附录B中规定的 “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运营期间在落实报告中要求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对评价区域的环境风险程度在可接受的程度范围内。

1、建设单位于201978日,在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

22019118-20191121日在网站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步在项目建设地八钢小区张贴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信息及征求意见稿的获取方式;2019118日、9日在乌鲁木齐晚报公示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320191122日在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4、以上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意见。

4

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动力中心2×2.5万千瓦背压机组发电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疆正恒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北京中咨华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包括2×130t/h水煤浆锅炉+1×25MW高温高压背压汽轮机组及1×220t/h水煤浆锅炉+1×25MW高温高压抽汽背压汽轮机组。2.配套工程包括

  • 大气环境。施工期:扬尘是项目施工期间影响环境空气的主要污染物,来源于多项粉尘无组织源:建筑场地的平整清理,土方挖掘填埋,物料堆存,建筑材料的装卸、搬运、使用,以及运料车辆的出入等,都易产生扬尘污染。车辆及施工器械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扰动原始地面、碾压周围地区的植被,不得随意开辟便道,严禁车辆下道行驶,并对施工集中区进行喷洒作业,以减少大气中浮尘及扬尘来源,减轻对动植物的干扰。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锅炉烟气和无组织粉尘。其中烟囱排放的锅炉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SONO;无组织粉尘主要产生在2座灰仓、2座石灰石粉仓、1座消石灰粉仓的物料装卸过程中。通过双碱法脱硫,SNCR脱硝、布袋除尘等措施,使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 水环境。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拌料、清洗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废水以及生活污水。一般施工活动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颗粒物和矿物油,生活污水含有BODCOD和悬浮物。定期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废油,对废袖应妥善处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燃料油的跑、冒、滴、漏;不得随意在施工区域内冲洗汽车,对施工机械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必须定点, 检修和清洗场地必须经水泥硬化;施工场地内建1座小型污水池收集各类污水,并作防渗处理。运营期:本工程在正常工况下无废污水的外排,非正常工况下的废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后可重复利用,废水不外排。
  • 声环境。施工期:拟建项目施工期会对周围产生噪声影响。由于拟建工程地址位于规划的工业区内,距离人群较远。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居民的日常生活不产生影响。运营期:本工程厂界噪声主要受主厂房的影响,厂房内锅炉、汽轮机组、高压流化风机、引风机等为本工程主要噪声源,以主厂房为中心向四周辐射。本工程叠加背景值后,厂界昼间、夜间均达标,其中东厂届噪声值最大为49.6dBA),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根据施工期固体废物的来源及性质,其影响主要表现为:1)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产生于厂房等建()筑物建设,分选后对土石方就地填方,金属木块等废物回收利用。如长时间堆存,在风力作用下易产生扬尘,造成二次污染。2)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为就餐后的废饭盒和办公区的少量日常办公垃圾,堆放期间长则腐烂变质,产生恶臭,夏季易滋生蚊蝇。及时收集、清理和转运,则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废砖、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以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生活垃圾要统一收集,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后,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热源站的炉灰、脱硫灰、收集的烟粉尘以及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废旧机油,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落实各项固废处置方法,固废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新疆正恒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的要求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众参与调查,于2017515日在第一环评网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2017919日在第一环评网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在公示期间以登报和张贴公告的方式同步公开,201974日在新疆矿业网进行了第三次信息公示。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通过网络、电话及书信等方式提出的意见

5

阿克陶县鑫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克列克铅矿尾矿库工程

阿克陶县鑫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克列克铅矿尾矿库工程位于喀什市西南方向,行政区划属阿克陶县红山乡管辖。地理坐标:东经76°08′04″,北纬38°37′24″。

阿克陶县鑫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天助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尾矿库位于选矿厂西侧约1000m处的自然荒沟末端,为山谷型尾矿库,尾矿坝为一次性不透水土石坝,最大坝高15m,形成总库容15.6万m³,有效库容13.6万m³,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库内采用溢洪道作为排洪设施,库外设防洪坝和排洪渠,服务年限5.89年。本工程尾矿库等别为五等,主构筑物、次要构筑物、临时构筑物级别均为5级。项目总投资480万元,环保投资384.2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0.05%。

废气: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尾砂干滩面,主要污染物为无组织尾砂扬尘与扬尘中的铅。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有:尾矿排放必须严格遵循设计方案,坚持坝前均匀分散放矿的原则;放矿时应不断调整放矿段的位置,保证尾矿沉积滩均匀平整上升,避免出现侧坡、扇形坡和细粒尾矿大量沉积于某端或某侧现象,避免出现干滩不平整和水封不均匀的现象;坝体外坡应保持平整紧实,按《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 50863-2013)要求设置坝体排水沟和护坡设施,防止人为破坏尾砂干滩表面,在尾矿坝顶、坝坡及库区周围设置喷淋洒水设施。

废水:运营期尾矿库中尾水经回水设施返回选矿厂高位水池循环利用,回水率85%,剩余尾水以尾砂含水、澄清区水封及自然蒸发等形式储存及消耗,无生产废水外排。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有:生产运营过程中,应充分做好尾矿输送管道、回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杜绝因管道老化、破裂等原因造成的污水渗漏,确保尾矿库输送系统衔接良好;设置安全监测设施,定期检查尾矿库各项设施的运行状况;保持库区排洪系统完整性与有效性,及时排洪,防止洪水外溢影响区域水环境质量;在做好防渗工作及检查维护工作的前提下,杜绝尾矿库非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的影响;在尾矿库上游50m内、下游225m内各设置一口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监测,以便及时掌握防渗设施有效性;进行防渗设施铺设时应开展施工监理,保留影像资料及文字材料,以便查漏补缺。

噪声:运行期库区噪声源自矿浆排放、回水泵运转以及尾矿库出入车辆。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有:该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各噪声源噪声值经过距离衰减后,噪声厂界影响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运营期尾矿砂堆存在尾矿库内,未经技术论证不得回采、翻挖;职工生活垃圾依托已建办公生活区处置方式统一处理,尾矿库值班室设生活垃圾箱,最终统一收集至办公生活区进行处理。

生态环境:改变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由稀疏植被转变为工业用地;尾砂堆积改变区域原有自然景观,由原来的沟谷变为人工台地。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时恢复施工期临时用地原土地使用功能,控制项目区永久占地面积,减少扰动范围;尾矿库服务期满后,应实行生态恢复治理,平整压实库区表面,采用建设期剥离的表土进行覆盖并种植当地植物,尽可能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环境风险为尾矿库溃坝、尾矿输送管道、选矿车间回水泵发生故障或非正常工况时,可能存在大量矿浆和上清液事故外排而导致外环境污染的风险。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有:控制库区内水位和正常放矿,按尾矿库等级要求保持坝前干滩长度。对坝体渗流、变形等采取措施。每年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按设计要求保留调洪高度和调洪库容,定期检查库内外排洪设施,确保排洪系统正常运行;一旦出现险情,应立即组织抢险工作;当发现坝面局部隆起、塌陷、流土、管涌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加强观察;尾矿输送管,应固定专人分班巡查和维护管理,防止发生淤积、堵塞、爆管、渗漏等事故,发现事故应及时处理,对排放的矿浆应妥善处理;加强尾矿库管线日常管理,建立尾矿管线运行管理制度,用测厚仪对尾矿输送管线定期检测管壁厚度,对管壁薄达不到使用要求的管道及时更换,设置尾矿管线巡查岗位,每天24小时专人巡检。非正常工况时尾矿选矿废水和尾矿浆排入防渗事故池(500m3)中,该事故池容积满足正常工况下5日尾砂储存需求,避免因事故排放造成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同时按照《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 规范尾矿库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尾矿库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通过网络、电话及书信等方式提出的意见。

6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固废处置场项目 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产业园区规划灰渣场,建设场址位于环城北路和吉彩路交叉口东北部 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产业园区规划灰渣场,建设场址位于环城北路和吉彩路交叉口东北部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Ⅱ类场;总库容2000万方,服务年限30年,主要服务于周边企业,收集填埋周边企业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含电石渣脱硫所产生的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接受危险废物。建设内容包括初期挡灰坝、防洪排水设施、灰场防渗、灰场管理站、灰场填筑设备、防护林带及运灰道路等。规划用地面积99.7865公顷,总投资14157.11万元。

(1) 大气环境:工程运营后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小;设500m卫生防护距离。灰渣等固废必须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分格、分区堆放,必须做到随倒随压;洒水降尘;当区块堆面达到设计标高及外侧的永久堆面形成时,应及时覆土并按设计要求进行护坡,表层覆盖大颗粒砂石;大风天气禁止运输、填埋作业。

(2) 水环境:该区降水量小,在正常有防渗的情况下,灰水基本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应按设计要求开展防渗。

 (3) 声环境影响评价

拟建处置场的噪声贡献值较小,采用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 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场址土地利用现状为未利用的空地,项目建成后原有空地将被全部占用并转化为工业用地,使自然土地资源量减少,但土地的利用价值将升高。本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将引起场区及其周围生物链的变化,扰动其生态平衡。项目建成后采用坝体围挡,工程采取一定的保护及恢复措施,可将其影响减至最低,基本不会影响到处理场区外的生态环境。

1、建设单位于201959日,在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

220191021-2019111日在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1025-115在项目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投资服务中心张贴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信息及征求意见稿的获取方式;20191023日、24日在昌吉日报公示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320191120日在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4、以上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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