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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19年12月0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206日-201912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和田尧柏水泥公司“异地搬迁”技改项目

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北京工业园区,中心点坐标东经79°30′13″,北纬37°08′50″

墨玉尧柏水泥有限公司

新疆广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原燃料准备区、生料制备系统、煤粉制备系统、熟料烧成及储存系统、水泥配料、粉磨系统、水泥储存和包装设施),配套建设(7.5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综合发电系统),公用工程(化学水处理系统、厂区供水、空压站和供油系统),环保设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地下水污染防护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年产熟料135.00t;年产水泥120t,其中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占70%P.C42.5复合硅酸盐水泥占30%;商品熟料36万吨;年发电量为3492kWh,年供电量为3248kWh

1)大气环境

项目窑尾采用分级燃烧+SNCR脱硝+高效布袋除尘器装置,其余各产尘点采用布袋除尘器。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要求。

2)水环境影响

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夏季用于绿化和道路洒水降尘,冬季储存于蓄水池。在采取分区防渗、设计应急事故池、雨水导流排水等措施情况下,项目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3)固体废物

项目水处理污泥(脱水干化达到入场要求)及生活垃圾均定期运至墨玉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合理暂存于40m{144}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中,定期由库车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置;项目产生的收尘灰返回生产线;石灰石土渣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滤袋全部送本项目回转窑焚烧处置;窑灰采用入磨的方式掺入水泥中;废旧耐火砖、废RO膜外卖给回收单位进行再利用;废包装袋卖给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由厂家进行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干化达到入场要求,含水率小于60%)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项目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窑灰、废耐火砖、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滤袋及收尘灰均有可靠的处置方式,对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影响

采用厂房隔音、安装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距离项目最近的居民点的环境噪声亦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声评价范围无居民点存在,厂区噪声不会对周围村庄产生影响。

5)生态影响

本工程对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土地占用,工程运行期将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

1、建设单位于201936日在和田政府网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

22019827日在墨玉县人民政府网站、98日和910日在和田日报,829日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村庄张贴公告,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320191025日在墨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4、以上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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