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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积极推进我区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监测工作

来源: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作者:纪元
发布时间:2020-07-02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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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提升我区臭氧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2020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积极推进我区14个地州(市)所在城市和“奎-独-乌”重点区域的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

  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大力支持下,2019年12月经过详细的设备选型和政府采购, 2020年3月全区14个地州(市)所在城市和“奎-独-乌”重点区域的16套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安装完毕,4月通过现场性能测试验收,5月16个站点完成和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平台与自治区空气质量联网监测管理平台联网,实现了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6月,我站及时组织14个地州(市)的34名监测技术人员,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进行了技术培训,详细解读了国家文件相关要求,对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监测仪器的原理、日常运维工作内容、质控要求进行培训,为全面展开我区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监测工作打下基础。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将根据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我区非甲烷总烃监测网络的管理、质控工作,确保我区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监测工作顺利开展,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图1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站


图2 我站技术人员对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仪器开展性能测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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