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说清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及时准确反映地方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客观理清环境本底对水质状况的影响,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考核和排名以及饮用水源水质评价的需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期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本底判定技术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研讨会,包括我区在内的5个省区代表参加了此次研讨。
《规定》中明确了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本底判定原则、判定范围、判定标准、判定方法、判定程序、判定监测项目、环境本底值统计处理、环境本底应用等内容。会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听取了五个参会单位对本省区受环境本底影响水体的基本情况说明,要求各省区依据《规定》编制本省区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本底情况报告。
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将根据《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本底判定技术规定(暂行)》的内容,对我区受本底影响水体的基本情况、水质监测情况、周边及上游污染情况等内容进行梳理研究,形成新建国控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断面(点位)水质环境本底情况报告,为生态环境部掌握我区水环境本底基础情况,做好环境本底的判定工作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