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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关于2020年1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1月21日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受理乌鲁木齐开发区北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1日-2021年1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文件全文链接)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受理时间

1

乌鲁木齐开发区北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公示版

乌鲁木齐市、兵团十二师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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