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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关于2021年2月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2月4日-2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1

中广核辐照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辐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

新疆天地华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号仓库

中广核辐照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新疆德能辐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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