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环保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 /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 / 受理情况

新疆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关于2020年11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7日-12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1

乌鲁木齐同位素医药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区工业园区环园路

新疆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山西安辰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阿克苏市公安局公安检查站货运车辆快速检测系统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

阿塔公安检查站,库勒公安检查站,沙井子公安检查站

阿克苏市公安局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3

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增放射性刻度工作场所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版)

库尔勒市经济开发区创新路6号

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乌鲁木齐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