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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有序推进2023年绩效分级第二批“乌—昌—石”区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核查专项行动

来源: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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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30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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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绩效分级管理,2023年11月23日-27日,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组织,自治区环科院牵头,联合中国环科院、自治区监测总站及相关领域专家对“乌—昌—石”区域申报绩效A、B级的15家企业大气污染治理状况开展了现场核查。

开展绩效分级现场核查,是为了实施“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精准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促进工业企业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重要举措。专家组一行深入企业现场,通过查阅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申报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现场询问沟通、实地查看,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水平、治污设施、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值、无组织管控、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管控和污染物排放数据合规情况等,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逐项逐条进行核查。

自治区环科院积极配合厅大气处做好全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相关工作,通过重点行业环境绩效评级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环境绩效水平,运用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应急响应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使企业对照先进查找不足,对照标准补齐短板,促进重点行业企业的减排措施更加科学、精准,应对重污染天气更加积极有效,不断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新疆做出应有贡献。

专家组听取企业汇报

专家组现场查看除尘设施

专家组现场查看装备水平

专家组现场查看物料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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