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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度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阿克苏(南疆)危险废物管理中心,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全面总结全区环保系统2016年度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请各地、各处室、各单位对照《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系统2016年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新环发〔2016〕172号)及《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梳理全年工作,于11月15日前将年度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附电子版)报环保厅办公室。厅机关各处室的总结需经负责人签字后报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

  (联系人:环保厅办公室关舒元;联系电话:0991-4165384;传真:0991-4165385;电子邮箱:261464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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