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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党委(支部),驻村工作队临时党总支:

  2017年2月27日,自治区党委印发了《关于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新党发〔2017〕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的坚定信心和坚决态度,充分彰显了自治区党委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政治意识和看齐意识,也充分表明了自治区党委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敏锐和责任担当,是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

  为深刻把握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自治区“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要求,抓好学习贯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不懈地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附件:自治区党委关于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新党发〔2017〕3号).pdf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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