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技术审查,危险废物(固体废物)专项项目技术审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技术水平,现需完善技术咨询专家库。根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经研究,2021年度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咨询专家库征集工作将采取公开征集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的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工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工程和分析测试等相关专业。
二、专家征集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2.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3.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咨询相关工作,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并接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4.取得高级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执业证书,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男女年龄均不超过70岁。
6.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入选专家承担的主要工作
1.参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技术审查,危险废物(固体废物)专项项目技术审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技术咨询服务。
2.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四、专家征集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专家联名推荐等方式报名。
1.填写《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咨询专家申请表》(见附件),本人签名(单位或专家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报送至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或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710785342@qq.com。
2.应征报名及以单位、专家推荐人选,经我中心审查确认并将结果在新疆生态环境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成为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咨询专家库专家。
3.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科学一街428号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5楼,联系人:何志辉,联系电话:0991-3690326;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2月1日。
附件 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咨询专家申请表
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