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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保厅赴鄯善县现场指导企业做好煤焦油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工作

来源:
作者:土壤环境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09-05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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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及生态环境部有关“放管服”精神,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推动我区涉煤焦油类企业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煤焦油类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2018830日,自治区环保厅土壤环境管理处处长李新琪等一行两人前往鄯善县万顺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申请煤焦油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项开展现场指导。李新琪一行查阅了该公司的有关申报材料,现场查看了企业已建成的15万吨/年煤焦油催化裂化装置、原料及燃料油罐区、应急事故池、危险废物库、实验室,以及正在建设中的燃气锅炉及导热油锅炉、污水综合处置站等,并与企业负责同志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李新琪提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煤焦油属于危险废物,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是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维护人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新时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要求。国家及自治区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制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在有关文件中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要求。鄯善县万顺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涉煤焦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的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在当前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快推进15万吨/年煤焦油催化裂化项目配套的燃气锅炉及导热油锅炉、污水综合处置站的建设,同时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对现有危险废物库进行改造、对煤焦油储存罐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标识标牌;二是要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报资料,进一步明确委托运输单位所必须具备的资质,补充危险废物库、罐区等设计、施工、验收的资料(特别是有关防渗工程施工资料),补充废气、废水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资料,补充相关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管理制度等。同时,李新琪要求该企业在各项工作准备妥当之后,要及时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环保厅。

  此次现场指导,对促进该企业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及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工作有重要意义,同时为我区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确保煤焦油类危险废物能就近安全处置、降低环境风险奠定了基础。

现场查看企业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

现场查看企业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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