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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决定向新疆天舜铂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新疆天舜铂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厅提出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我厅按程序对该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审核和现场核查,认为该企业各项条件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拟决定向新疆天舜铂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417日至423

举报电话、传真:0991-4182238

电子信箱:gfc@xjepb.gov.cn

经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新疆天舜铂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000吨废催化剂回收贵金属精炼加工项目”(首次申领)

公司名称:新疆天舜铂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博尔通古乡哈拉干德工业园区红山公路1551101

法定代表人:槐永强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博尔通古乡哈拉干德工业园区红山公路1551101(地理坐标为N44°16'56.18"E85°09'44.87"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50废催化剂(251-016-50251-017-50251-018-50251-019-50900-049-50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6000/年(其中:900-049-50经营规模5000/年,251-016-50251-017-50251-018-50251-019-50经营规模1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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