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环保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 危险废物管理 / 固体废物行政审批结果

关于颁发新疆鸿旭浩瑞工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公告〔2024〕11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理了新疆鸿旭浩瑞工业有限公司“15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2.4万吨/年酚钠盐综合利用项目”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和公示,该企业符合许可条件,我厅于2024424日向其颁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将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42230091

法人名称:新疆鸿旭浩瑞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博尔通古牧场哈拉干德工业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张梅云

经营设施地址: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哈拉干德工矿产品加工区(地理坐标为N44°16'35.36"E85°10'0.97"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11精(蒸)馏残渣(251-013-11252-002-11252-011-11252-017-11252-016-11451-003-11309-001-11772-001-11900-013-11),HW39含酚废物(261-070-39限定煤焦油深加工设施馏分洗涤工序产生的酚钠盐〉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17.4万吨/年(HW11精(蒸)馏残渣15万吨/年,HW39含酚废物2.4万吨/年)

有效期限:2024424日—2029423

                                 2024424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