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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阿克苏塔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理了阿克苏塔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废液处理及减量化系统改造工程项目”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该单位符合许可条件,现决定向阿克苏塔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同时,将阿克苏塔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原核准的橇装化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纳入固定场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核准橇装化危险废物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编号:(橇)6529230106)予以作废。许可证内容信息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29230040

法人名称:阿克苏塔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新城区文化路1幢(综合楼)4102

法定代表人:王小平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塔河油田绿色环保工作站(中心坐标为E84°01'10.10"N41°21'1.03"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071-002-08072-001-08251-001-08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5-08251-006-08251-010-08251-011-08900-210-08900-249-08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120万吨/年(其中,废液处理系统50万吨/年,减量化系统10万吨/年,含油污泥热相分离系统60万吨/年)。

有效期限:2022年8月17日—202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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