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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新疆聚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理了新疆聚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废矿物油加氢扩能改造项目”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该单位符合许可条件,现决定向新疆聚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相关信息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01060034

法人名称:新疆聚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明兴巷188号

法定代表人:蔡德民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明兴巷188号(中心坐标为E87°22′34.21″,N43°51′31.45″)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51-001-08、251-005-08、398-001-08、291-001-08、900-199-08(不包括油泥)、900-200-08(不包括油泥)、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05-08、900-209-08、900-214-08、900-216-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49-08(不包括沾染废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50000吨/年

有效期限:2022年8月16日—202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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