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理了吐鲁番市恒泽煤化有限公司“18万吨/年焦油加工项目(一期)”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该单位符合许可条件,现决定向吐鲁番市恒泽煤化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内容信息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04020123
法人名称:吐鲁番市恒泽煤化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大河沿镇
法定代表人:王泽辉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大河沿镇(中心坐标为E88°50'27",N43°9'37")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11精(蒸)馏残渣(252-002-11、252-017-11、451-003-11,限定于高温煤焦油)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15万吨/年
有效期限:2022年8月17日—2027年8月16日。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