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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决定向新疆格瑞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新疆格瑞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后,我厅对其有关证明材料和危险废物经营设施进行了审核和检查,认为申请单位各项条件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的规定,拟决定向该单位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64日至610

举报电话、传真:0991-4182238

电子信箱:TRHJGLC@163.com

经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新疆格瑞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首次申领)

法人名称新疆格瑞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双全

经营设施地址: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玛湖油田玛2井区(中心坐标为N45°56'18"E85°55'44"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071-002-08072-001-08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16万吨/年(其中071-001-08处置规模4万吨/年,071-002-08072-001-08处置规模12万吨/年),在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玛湖油田玛2井区内连续运行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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