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后,我厅对其有关证明材料和危险废物经营设施进行了审核和检查,认为申请单位各项条件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拟决定向该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
举报电话、传真:0991-4182238
电子信箱:TRHJGLC@163.com
经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领)
法人名称: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红卫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巴彦岱镇干沟村(中心坐标为N44°03′32.02″,E81°11′39.92″)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11精(蒸)馏残渣(450-002-11)、HW50废催化剂(772-007-50)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589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