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厅组织自治区环科院牵头对《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8-2017)、《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规范》(DB65/T3999-2017)三项地方标准进行了修订。在广泛调研和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合并,修订形成了《油气田含油污泥处理及处置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及处置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两项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将意见建议于2019年11月30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房飞 王琛钧
联系方式:0991-4182238(兼传真)、4165425
联系人: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高庆国
联系方式:15999108102
电子邮箱:397393909@qq.com
附件:1.征求意见名单
2.油气田含油污泥处理及处置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3.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及处置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4. 《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等三项标准修订编制说明
5.地方标准意见反馈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