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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1295-2023)

二、《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1296-2023)

以上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3年4月20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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