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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农村 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地方标准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强制性标准。现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

  以上标准自2019年11月15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www.xjepb.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标准信息服务网(www.xjbz.org.cn)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新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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