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监测数据及预报结果,预计1月23日-28日“乌-昌-石”区域5市3县平均AQI<200将持续36小时以上,达到解除重污染预警条件,定于2021年1月23日12时解除本次区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2021年1月22日